關於所(處)調整的說明
李遠哲
本院以「單一學科設所、跨學科設研究中心」的原則重新調整各研究單位以來,
過去幾年內陸續成立了不少單一學科的所(處),如社會學研究所、語言學研究
所籌備處、政治學研究所籌備處等。去年(九十一年)本院組織法修訂案經立法
院三讀通過之後,研究中心的設立便有了法源的依據。若干原來設立時暫以研究
所為名的研究單位將會陸續改為研究中心。目前籌劃成立或已成立的研究中心就
有好幾個,如蔡元培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基因體研究中心、環境變遷研究中
心、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等。
順著這個重新調整的方向發展下來,院內現有的若干所(處)難免會受到影響,
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社科所)便是其中一個例子。對於社科所的未來,同
仁之間曾經有過不少的討論,梁其姿所長也曾多次反映同仁的看法。為能進一步
了解社科所同仁的意見,我個人與所內同仁也曾開過座談會,並且當時答應在三
個月內聽取社科所同仁代表對轉型為研究中心構想的意見。去年底,我與所內研
究同仁代表討論將社科所轉型為研究中心的規劃方向,但同仁對轉型為研究中心
的建議也表示了相當的疑慮。在此同時,社科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對於所的未來發
展也表達了看法與憂心。我與陳昭南、麥朝成兩位院士的深談是一系列的討論後
的另一個建議。我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給社科所同仁的一封信,便是想探討往
這個方向走的可行性。
以院的立場來說,提昇中央研究院的學術研究水準是責無旁貸的,但主持學術行
政的每一個人也都深切體會到,學術研究工作的主體是研究同仁,照顧研究同仁
的權益與人格及學術尊嚴是至為緊要的。也許有時院方在處理事情的行動方面可
能稍為急促了一點,也許不是那麼周延,但絕沒有像部分人所謂的採取少數人決
策的聖賢/黑箱模式。其實我在一月十五日還要再次與社科所同仁舉行座談,當
面與大家溝通,聽取大家的意見。
如果社科所解散或轉型為研究中心,現有研究同仁的去處安排是最重要的問題,
最為理想的做法當然是依據研究同仁個人的專長領域,尊重其個人心願,安置到
適當的所(處)去或留在轉型成立的研究中心。這件事已在人文與社會科學各所
(處)所長(主任)的一次午餐會上提起過,我在一月九日的院務會議裡也再度
提到這件事。院方懇切地希望社科所同仁的願望與選擇能夠充分受到尊重,也會
努力協調溝通,盡力使同仁的心願與選擇能夠實現,但同時我們也了解各所(處)
本身原有的困難與局限,不可能也不適宜過度擴張,以免引起其他的問題。這些
延伸的問題都是我們應該深入討論的,目前便是該討論的時候了。我們希望處理
事情能夠多經討論,然後按階段逐步完成,如果有人據此斷言院方已驟然單方面
決定解散社科所,而且沒有配套措施,那是言過其實。社科所轉型的討論,對本
院人文與社會科學乃至於其他學術領域未來發展方向的深入討論將會有很大的幫
助。
有些改變是可能帶來陣痛,造成衝擊的,也可能產生調適的問題。不過,我們也
不需要因此而排斥改變。以社科所的情形而言,站在院的立場,主要的考慮是:
社科所目前的存在形式是不是最好的形式?有沒有更好的安排,讓所內同仁在學
術研究方面有更好的發揮?如果在兼顧同仁的權益與尊嚴之下能夠做一些必要的
改變,長遠來說,對社科所同仁的研究工作和相關所(處)的學術領域,會不會
產生正面的影響與積極的效應?說得清楚一點,如果讓社科所同仁選擇到本身學
術專長的所(處)去繼續其研究工作,會不會因此增加與自己同行互動與相互切
磋砥礪的機會?會不會因為社科所同仁的加入而增強和充實相關所(處)的研究
陣容與實力?這樣的安排會不會互蒙其利?或者至少是利多於弊?如果能多從正
面去思考某些改變,也許一時的衝擊是值得的,也許憂懼就變成多餘的了。
院長、副院長及各所(處)所長(主任)都不是聖賢,他們也都是來自研究部門;
他們負責學術行政,立場和用心與院內所有同仁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提昇中央
研究院的學術研究水準。這些年來院裡如果有好的興革方案,其實絕大多數是來
自院內同仁的建議。在同仁的努力下,我們有了不錯的進展,不但學術水平相對
的提昇,在國內外也漸漸成為受到重視的學術重鎮。如果我們能朝這個長期討論
的方向繼續發展下去,一定可以看到更好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
生一些小問題,需要解決,但到目前完止,並沒有大幅度重組的問題。從過去的
經驗中,我們可以看出同仁的各種建議是很重要的。希望同仁對本院的興革多多
提供意見,共同為提昇中央研究院的學術研究水準而努力。
http://www.sinica.edu.tw/as/weekly/92/905/9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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