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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有學弟把我以前在高點偽裝成「魔人」寫的東西挖出來 害我一時得內傷 我自己覺得,「國發所」招牌對學生最大的幫助 就是各領域的「大陸研究」 我本身受惠良多 碩士四年級離校前夕 因為我在國發所做了中國大陸經濟法有關的論文 所以我才能擊敗本校法律所、政大財政所的碩士們 被中國技術學院財稅系聘為「兩岸稅法」必修課的講師 系主任說:「因為法律所的不懂大陸的稅,財政所的不懂大陸的法, 只有你們國發所的,懂大陸,懂法,懂稅(經濟),所以恭喜你了!」 現在,遠離故鄉,來到異國 不久前又應徵到一席教職 校長說:「因為您碩士求學背景的環境,讓我相信您完全能勝任本校法學專業的教學! 我們願意讓您這位台灣人來教大陸的法律課!」 (當然啦,我還有試講。) 所以,我自己覺得,要併成幾組我沒意見, 我也不會因此主張說非保留我出身的法律組不可, 但是絕對要保留大陸組! 因為,只有大陸組這個招牌 我們才能旗幟鮮明地告訴別人: 「我是台大碩士,我的專長和別人不同,因為我懂大陸,別人不懂!」 -- 您現在收看的是 【發哥北京報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7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