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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35 (縣民大道)》之銘言: : 社會學中所謂的身體有生物學上的身體與作為身體經驗(感覺經驗、動作經驗與情緒經驗 : 等)的身體。這些身體都處於人類意識層面之外,而人的意識可以將兩種身體連結在一起 : ,例如「傷口流出血液(生物的身體)」與「痛的感覺(經驗的身體)」間的連結。這種 : 意識性的連結在對於他者的理解上會發揮功能,亦即當我們看到他人身上流血時會理解他 : 人正在體驗疼痛。不過,正因為我們對他人的理解上有這種「必須透過客觀的生物上象徵 : 才能夠理解(或類推)心理上內涵」的限制,所以當他人透過溝通系統表達某種的身體經 : 驗,而我們又沒有這類的身體經驗時,即必須找出共通的或客觀上可辨識理解的生物學身 : 體變化予以連結,否則將會無法類推地感受到他人的身體經驗。 : 如果我們將犯罪事件當成是社會性的與他者間的人際關係(撇開個別犯罪事件中加害人與 : 被害人間的特殊關係,而僅注目社會群體對犯罪的觀點),則透過以上社會學對於身體的 : 理解,所謂的犯罪生物學、犯罪心理學與犯罪社會學的研究成果(對於特殊的他人的理解 : ),將會展現出另一種的面貌(相關關係)。 : 基於以上的說明,請考生試從這三種犯罪學理論中各選一例(不用寫出理論的詳細內容, : 寫得太詳細反倒會扣分),說明三個理論間的關係。再者,如果連題目都看不懂的話, ^^^^^^^^^^^^^^^^^^^^^^^^^^^^^^ : 就證明你在大學中除法條的文義解釋外,根本沒有學到任何東西,也不知道法律這個 ^^^^^^^^^^^^^^^^^^^^^^^^^^^^^^^^^^^^^^^^^^^^^^^^^^^^^^^^ : 規範人際關係的規則究竟為何物。這種人縱或讀了研究所,也與只讀過高中基礎教育 ^^^^^^^^^^^^^^^^^^^^^^^^^^^^^^^^^^^^^^^^^^^^ : 的學生無異。所以請考慮清楚後再下筆。 ^^^^^^^^^^ 雖然很有可能是這樣 但是這麼說還是太武斷也太狠了 而其實社會學中討論到的身體比較集中在作為身體經驗的身體 不太會去討論生物學的身體 (既然已經說是「生物學的」身體 那社會學還討論幹麼) 所以我覺得這個出題老師是拿社會學當令箭 其實重點是要把考生當說教的箭靶 -- 我的簽名檔有八個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21.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