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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件事其實很單純的, 殺人犯法非制裁不可, 但從中國偷渡來發生事情,該負責的, 「怎麼樣都輪不到台灣政府」,希望大家了解。 第一,偷渡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相信了那一套台灣錢很好撈的說法, 自己就得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他們可以去廣州,去上海,去北京,為什麼要來台灣? 又沒人逼他們來! 難道台灣政府要特別開個港口迎接他們? 第二,人蛇首腦,那些仲介者, 自己惡劣,在中國騙別人, 中國政府應該自己去遏止境內的這種拐騙事件, 干台灣政府什麼事? 第三,殺人者自得面對法律, 但他們在我國境內被殺, 我們政府要賠給他們一人140萬, 說起來政府和我們納稅人才是受害者! 想想,他們死在我國我們要賠錢, 偷渡成功在我國變成地下經濟, 搶國民的工作、只須撈錢不必盡義務, 這樣對我國又情何以堪? 陳水扁就算只是真的很小心眼, 當它是政治籌碼來運用,又有什麼不正當性? 民進黨上台後,中方諸多延宕, 連事務性協定也不照做,拖延遣返, 造成靖廬人滿為患,每年每人我國政府要付兩萬五來供養這些人, 但回國之後中國政府是對他們罰錢; 一個付錢,一個罰錢,他們到底是哪國人民? 我不認為連宋應該負責啦, 但是我相當看不起什麼事情責任都先推給民進黨政府的做法, 有天批評者也是會執政的, 他們應該為自己留點後路才是。 還有,死了六個人,媒體一面倒同情那些偷渡客, 但希望他們在濫用同情心、悲劇英雄化他們的前仆後繼之餘, 能記得台灣有很多失業、社會問題和國家安全漏洞, 偷渡客貢獻良多。希望他們絕對不要忘了。 -- My Blog, New Summer Style! Update E V E R Y D A Y http://blog.ptt2.cc/blog.pl/LucSpace/ 我的愚蠢高考記事:8.25-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21.108.21 ※ 編輯: LucLee 來自: 211.21.108.21 (08/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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