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ND90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media-chaos 看板] 作者: Riesz (請叫我愛莉潔洗地精) 看板: media-chaos 標題: [轉錄][新聞]吳憶樺的眼淚 時間: Thu Feb 12 12:19:43 2004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wetteland (手護臺灣) 看板: politics 標題: [新聞]吳憶樺的眼淚 時間: Thu Feb 12 09:05:18 2004 真是的,這樣也能被吳家看成政府無能, 林胖子還可以出來作秀,這種水準, 對照下一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feb/today/today-o1.htm 自由時報2004年2月2日 吳憶樺的眼淚 ⊙賴芳玉   以下這些訊息,你們可能不知道?我試著參酌法院判決,提供媒體刻意遺漏的報導:   中文姓名的吳憶樺,在巴西名為:IRUAN ERGUI WU,為巴西籍人民瑪麗莎.達法立 斯.愛兒吉與我國國籍吳登樹於民國八十四年在巴西所生的孩子,自出生至九十年三月 十五日間吳登樹返台探親前,都住在巴西,但吳登樹返台後一週內遽逝,吳憶樺隨其叔 父吳火眼共同生活,吳火眼拒絕將吳憶樺送回巴西,巴西外祖母羅莎隨即開啟交付監護 訴訟,曾在巴西聯邦共和國南大河州葛諾阿斯青少年法院提起「尋求及關注未成年人之 預防性訴訟」,請求吳火眼交還吳憶樺,該法院考量吳登樹生前在法院公證下委託外祖 母羅莎作為吳憶樺的監護人,認為吳登樹在生前曾考慮自身死亡後吳憶樺的監護安排, 因此判決吳火眼應該把小孩交還羅莎。   在羅莎九十年六月來台探視吳憶樺時,吳憶樺緊緊擁抱羅莎,並曾繪了一張圖畫, 這張圖畫送由藝術心理研究專家解析結論為:「吳童潛意識中思念著巴西的一切,並自 認是巴西人,想要趕快回到巴西」,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在參酌社會局家庭訪視報告及卷 內證據,認為:「巴西之母系社會係在法制上、社會生活上,較能尊重女性、推崇母親 及保護兒童之社會,並非視男性為不同階級,或給予較低之社會地位、社會尊嚴,此與 現今之台灣社會相較,並無不同」、「被監護人(即吳憶樺)歷經父母雙亡之痛苦後, 於世界上僅存原告及其同母異父之兄長,與其血緣最為相近,且其等更於被監護人自產 前期、嬰兒期、前兒童期之成長過程中扮演不可抹滅之角色,即於被監護人之關鍵期產 生印記之學習,而為被監護人生命中之一部分」、「被監護人(即吳憶樺)亦曾表示其 非常想念原告(即羅莎)及巴西的哥哥、姊姊及其所養的小狗,並想回巴西找他們,及 與他們玩足球」。   以上這些訊息,我相信大家沒印象,或許也沒興趣,也或許還有疑問,但司法看到 的事情,顯然與媒體給的訊息不同,然而令人詬病的是,媒體或吳家已把整個事件簡化 為:「吳憶樺在眾媒體的麥克風前說:我要留在台灣」,而吳憶樺呆滯、甚至透露排斥 媒體打擾的表情,卻被媒體在畫面配上旁白:「吳憶樺充滿依依不捨的表情」,媒體在 企圖凸顯該案未尊重兒童人權公約中兒童表意權的報導下,吳憶樺在呂副總統面前卻遲 遲說不出:「我想留在台灣」,媒體下一個戲碼乾脆讓吳憶樺先寫下來,再把斗大的字 當作畫面,免得戲演不下去而顯尷尬。媒體或吳家不尊重司法也就罷了,但是硬生生的 把八歲的孩子推到陌生而複雜的媒體面前及成人間的拉鋸,甚至犧牲孩子在學校及家中 的生活,難道這也符合「兒童人權」嗎?這裡有人真正去思考「兒童的最佳利益」嗎?   司法判決後強制執行的程序,再度讓吳憶樺從心理上的摧殘,昇華為肢體上的摧殘, 因為吳家的一再拖延,法院迫不得已祭出最後手段「強制交付子女」,電視畫面中只見 吳憶樺在警方與吳家親戚的拉扯下,終於發出哭喊的聲音,據聞叔叔吳火眼聽到後在旁 邊哭泣,並向媒體表示對不起吳憶樺及哥哥。在電視機旁觀眾為之鼻酸的同時,我們不 禁要問:吳憶樺的眼淚與恐懼是誰造成的?當國際媒體以斗大的字寫著「粗糙的執行」 ,或巴西駐台辦事處以「一場笑話」當註解時,不知國人又作何感想?   其實,吳憶樺離開以後,留下更多的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吳憶樺的淚水,到底是誰 造成的?是吳家?是羅莎?是衝到第一線提供「協助」的法律專業人員及民意代表?還是 媒體?或司法? 作者賴芳玉╱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6.36 -- 真正尊重別人價值的人決不說什麼解放某人, 尊重自己價值的人必不甘受人解放. 唯有自己解放自己,才是真正的解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8.195
zenobia:媒體...唉 推140.112.153.150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