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ND9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那些冷言冷語的指涉對象, 算是國發所的歷史包袱, 我覺得比較妥適的態度是 接納這個包袱,而對於『只放眼過去的旁觀者』無須在意....... 不過,也沒有必要形成孤芳自賞的狀態...... 「科際整合」,對於立足思維、體系演繹、存在目的均不同的各人文研究學門來說, 講難聽一點只是個幌子….. 人文研究所側重的,在於各種學術上立場之下 研究方法(或者說:「研究規則」)的運用, 而不是各種學術立場下研究方法的「整合」, 各種研究客體「類型」也會因各種學術立場及其下研究方法的演繹而獲得各樣的詮釋, 如此而已….. 【除非胸懷大志另立學門,如同當年政治學與法學的分道揚鑣】 〔至於說,從個人的「學術專長(領域)」這塊標籤出發的類型概念, 與學術研究本身是兩回事,與教學組織系統更是風馬牛不相干〕 人文學的「學術綜合」,對於社會現實而言,可以叫做「博學」, 但也可以是「樣樣通樣樣鬆」, 除非繼續學術研究, 否則講求「經驗累積」的社會職場,需求相對殷切的應是專才吧....... 我的想法是,進入研究所(尤其是偏向所謂「學術路線」的), 支持研究生力挺全場且勝任愉快的, 不是對於未來職業的遐想,而是相關議題研究上的小小興趣...... ---- 至於法律教育圈近來的「科際整合」風, (以台大科法所網站首頁所示為例)就教育對策來看,根本與「科際整合」無關, 就其研究範圍(尤其在『科技社會與永續發展』)而論, 只不過彰顯對於幾近空白的立法政策領域填補的迫切需求,如此而已...... (而其他”方向”,「法律學者」早已投入,只不過在考試引導教學、 研究的大環境趨勢下,研究者寡、成效相對不明顯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