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ND9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個人淺見 近程來說, 個人認為政治與法律一組、社會經濟一組是比較適宜的。 理由: 1.就所上師資來說,所上政治組的教師中, 走「政治學」的寥寥無幾(倒是大陸組的老師與政治學相對比較有關)... 這些之前三民所的中流砥柱,現在多轉行研究憲法 (比較令人好奇的是,為何沒有人轉行研究政治思想?) 2.就學術研究內容來說,憲法(或者說憲法架構下的法律體系) 與政治思想根本不可能一分為二, 其中最大的成分是倫理學; 至於經濟與社會,共通的情況是, 會把「倫理」作為研究客體(即使其學術本身包含某些倫理基礎, 但在一般研究上通常被視而不見)。 況且,若要以功利論學術, 「社會經濟學」或「經濟社會學」不管在台灣或在國外,還是一塊處女地... 至於說「法律與社會」, 到頭來所研究的標的只是「法律社會學」, 這門學術,基本上是古典社會學三大家其中某位擅場領域, 沒什麼好「整併」的.... 雖然說社會學者或常自謔根本沒有「社會學」的學術專業領域, so what?價值理念、思維體系與研究路徑本來就是學術分科的基礎。 且就現實來說, 所上社會組的老師或許多有這種想法: 法律之於社會,則彷彿淪為用來控管未來社會脈動的重要工具。 (參考自,王皇玉,比較刑法專題、台大93年下學期課程大綱) 這根本不是現行法律系大學部課程設計關懷重心.... 當然,可以說:本所在法學領域研究取向就是法律社會學, 願者上鉤、不願者回頭.... 這種想法雖然相當崇高, 不過,相對的,相信屆時「法律與社會組」的學生絕大多數是社會系出身... (就以今年本所考試而言,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政治組的考試是比較好準備的) 遠程來說,NTUND-SBF第114篇學長有摘錄了一些網路閒言,有一些可以參考 (例如那位「魔人」所說的...) ※ 編輯: gute 來自: 140.112.233.194 (01/15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