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st (暗師特!)
看板NTUND93
標題[閒聊] 朱雲漢老師的一篇報紙評論
時間Mon May 23 15:42:27 2005
轉貼讓大家參考看看 朱老師的立場不代表我的立場XD~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052300248,00.html
2005.05.23 中國時報
台灣的憲改奇譚
朱雲漢
台灣的修憲過程一向充滿著弔詭、荒謬與驚奇。弔詭之處總令人嘆息不已,例如:規
範修憲的程序與門檻表面上看起來十分嚴格,但透過政黨的操作後,其協商與議決過程卻
粗糙與草率得可怕;每次修憲都是以「落實主權在民」、「深化民主改革」、「國家長治
久安」這些口號作為修憲案光鮮亮麗的包裝,其真實效果卻往往是折損憲政的民主治理機
能,讓憲政機關權責關係更為不明、制衡與監督機制更為支離破碎;真正需要修憲解決的
權責失衡問題,因為不符合主政者的擴權需要絕對避而不談,明明可以透過政策與法律來
規範的事項,卻一定要提高到憲法層次,將一大堆美麗動人的宣示擺進憲法以後,如何在
政策與法律層次落實問題卻無人過問。荒謬之處更是令人欲哭無淚,例如:修憲一向是政
治領導人物最喜歡推動的政治改革「形象工程」,總是找一些偏方處理枝節問題,然後將
其包裝成「關鍵性改革」,這些華麗不實的「形象工程」最後總是淪為憲政的「爛尾工程
」;幾乎每一次修憲都埋下日後引發憲政爭議與治理危機的因子,新一回的修憲往往主要
是為了補救上一回的錯誤與疏失,每修一次憲就必然耗損一次憲法正當性與權威性,如此
周而復始不知伊於胡底。即將進入國大複決階段的第七次修憲,有可能跳出這個惡性循環
嗎?
過低投票率成憲政傷口
這次修憲過程有兩個十分弔詭之處:其一、過去十幾年來立法院一直自縛手腳,從來不
曾動用自己修憲職權,然而其第一次主導修憲的傑作,就是通過一個必然會嚴重削弱立法
院的社會多元代表性以及折損其立法與監督機能的國會改造方案。其二、過去許多政治人
物一直將公民直接參與憲政改革當作一個最高的民主改革目標,因此大力推銷「廢除任務
型國代」而以「公民複決修憲」替代的設計,將其包裝成為這次修憲套餐的主菜,並且試
圖將這次任務型國代選舉定位為一次「實質的」公民複決,但其結果是投票率連四分之一
都不到,凸顯修憲缺乏民主正當性,形成一個難以彌補的憲政傷口。
這次修憲過程從頭到尾都出現不可思議的荒謬圖像。首先,這個充滿瑕疵的修憲方案
,當初是在選戰氣氛與民粹動員壓力的挾持下、開個臨時會草草通過。在過程中,政黨領
袖頓成軟腳蝦、而立法委員人人心存僥倖、面對嚴肅的修憲議題完全缺乏應有的政治擔當
;而且立法院黨團的操盤者,刻意壓縮周延思考與理性辯論的空間,草草辦了幾場學者專
家公聽會應付了事;儘管絕大多數法政學者都對立法院席次減半的不當以及採用日本式兩
票制設計的不合理處提出質疑,卻充耳不聞。
法理邏輯矛盾愚弄選民
其次修憲過程充斥著愚弄選民的政治伎倆。例如,這次修憲採取強迫搭售的方式,將
沒有任何制度關聯性的憲法條文修訂,例如國會選舉制度修改與修憲程序變更,或是立法
院席次減縮與立法委員任期延長,硬生生的綁在一起。這些修憲議題,原本都應該作個別
的修憲提案,個別討論與議決,並且在複決過程中,應該讓選民有機會針對個別修憲提案
表達支持或反對的立場,然後讓任務型國代逐項表決。現在卻是將正常商品(例如任期延
長四年)與瑕疵商品(例如日本式兩票制)以及偽劣商品(席次減為一百一十三席)包裹
在一起強迫搭售,也不能退換。更荒謬的是,為了要遷就一個「席次減半」的民粹訴求,
而活生生的犧牲了兩票制設計的合理性。
最嚴重的愚弄選民的伎倆在於同時運用兩套完全不同又彼此矛盾的法理邏輯來架設任務
型國代選舉,然後選擇性的適用這兩套法理邏輯,讓操盤者享有最大的操弄空間。這次任
務型國大選舉,其性質究竟是一場修憲代議機構的選舉,還是一場實質的「修憲公民複決
」,直到選舉前夕都是曖昧不明。一方面,國代選舉基本上是根據選舉代議機構的準則來
辦理,所以沒有設定投票率的最低門檻,我們的選務機關還根據選罷法要求候選人繳納保
證金,而立法院也配合通過長達一個月會期所需的各種預算與酬勞。至於選務機關根據《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所印製的特殊選票,讓政黨宣示明確的「贊成」與「反對」立場,
既可以被解釋為沒有法律拘束力的政黨「政治承諾」,也可以被理解為有法律效力的「強
制委任」,然而因為《國大職權行使法》在選前仍躺在立法院裡,這兩種可能性在選民投
票的那一剎那,在法律上仍舊處於不確定狀態。所以選民投下的一票究竟具有何種法律效
力,居然可以在事後再由主導立法院的兩大黨來認定。這種重大的法制瑕疵,在任何一個
正常民主國家都是不可想像的。
現爭論複決門檻已失焦
等到選舉結果揭曉後,立法院才正式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但又引發新的爭議。
一方面,立法院在事後將這次選舉的性質設定為「強制委任」,所以國大採取記名表決,
而且如果國大代表的表決立場違背選前政黨的承諾,以廢票計。可是又留下一個尾巴,在
計算贊成票是否過「四分之三」的門檻時,這些廢票將計入表決總票數中。現在這個尾巴
讓某些政治人物擔心修憲案出現變盤意外,他們嚴厲批評立法院通過的《國大職權行使法
》,堅持這場國代選舉自始自終就是一場實質的「修憲公民複決」,認為「四分之三」的
高門檻是完全不合理的,因為許多民主國家的修憲公民複決的門檻都是過半。但是這些堅
持國代選舉等同一場「修憲公民複決」的政治人物,根本無法自圓其說。因為有哪個先進
民主國家在設計修憲公民複決時不訂定投票率門檻的?又有哪一個民主國家的憲法會允許
百分之二十三點四的投票率構成有效的公民複決修憲?即使是我們的《公投法》在複決法
律時,也有投票率必須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要求,更何況是複決憲法?其實,現在再來爭論
「四分之三」的國大複決門檻是否過高,根本是一場失焦的辯論。在選前不設定投票率的
門檻,即使在事後採用「四分之三」的高門檻,也根本不足以掩蓋這次國代選舉在本質上
嚴重欠缺民主正當性,以及在程序上出現嚴重法治瑕疵的這兩大根本問題。
選民以冷漠回應政治戲
其實選民並不愚蠢,他們拒絕被政治人物操弄,他們厭惡政治人物每次選後都任意誇
大或曲解選舉結果、把選票支持率的意涵隨便捏成他們要的東西,所以他們選擇冷漠以對
。這次的超低投票率,對於熱中操弄修憲議題大搞政治改革「形象工程」的政治人物是一
個嚴重的警訊,現在這個拍了六個續集的老戲之收視率跌落谷底,絕大多數觀眾都關機抗
議了,歹戲還要續攤嗎?
(本專欄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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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man:我今天早上看了很久,不愧是朱老大,寫的還真齊呢 140.112.229.51 05/23
→ manman:一次給他罵個夠,看了真痛快! 140.112.229.51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