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ND9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wgc您好 我想您應該是R90的學長(姐)?如果可以的話,麻煩表達意見時留個姓名級別 這樣子才知道我溝通的對象是誰,會比較好一點。為了避免流於口水戰,實在 不應該在板上回文,但是又必須要讓大家知道,所以還是在板上回應一下。 : 1.這次公佈的方法到底定案了沒??還是還會改來改去...今天是8月31日了 1.這次公佈的方法,是在所長同意下先行公告的,但是程序上尚未經過所務會議 但是基本上,使用辦法不會再有大更動,除了一些日期上的修改之外。 : 2.國發所學會到底是行政機關還是學生議會或是社團??這次要換新方式分配 : 研究室之前,有開過座談會or其他方式徵詢過其他學生的意見嗎?? : 還是我資訊太落後... : 感覺是突然生出一套新方法,事前都不知情,然後馬上就要適用了.. 1.所學會屬自治性學生社團 2.本屆學會交接時沒有拿到可依據的章程,因此沒有一個明確法規依據 3.本屆學會才獲得30票出頭的同意票,不到半數,因此學會合法性、正當性都有問題 4.本屆學會按照去年版本的「使用辦法」,提出修改的版本,這是該辦法當中就 明訂碩士班研究室委由學會會長辦理,敬請查照。 5.本人心裡也希望由所上出面來處理,但是所方業務繁多,才「委派」學會來處理, 若有問題可以向所方反應,改由所方處理。 : 3.看不出這次要採取的新方式有比以前妥善,以我粗淺的了解,一二年級的部分 : 沒變,都是各5間交500元.三四年級就變很奇怪.... : 以往都是直接分配一下3年級幾間,4年級幾間,由該年級自己協調,沒有人數上限. : 這一次定了神奇的人數上限,還說是考慮到人太多會使冷氣耗電,真是很有趣味性.. : 那就定一套國發所生物熱能排放標準,或每間研究室裝獨立電表呀! : 再來是繳300元的問題,如果是因為基於所上財政困難,那我沒意見. : 但如果是基於神奇的公平,及使用效率要多繳300元,就有點莫名其妙... : 先講公平吧,每人對公平的認知都不同.公不公平要找誰公評?? : (1)同一屆不同年畢業 : 修業年限是每個人的生涯規劃,且每學期也都要繳學費阿. : 在1,2年級使用空間上都已經有保障的情況下,3,4年級多繳這300元 : 是算對讀3年以上的懲罰嗎?? : (2)同一屆均未2年畢業 : 採用抽籤方式 : 本來就可能有人沒抽到,抽中的人多繳300會使沒中的人覺得安慰一點嗎??這300 : 又不是給沒抽中人的籤王基金. : 再談使用效率,多繳300元就會使用效率好一點嗎??那晚上常一整排研究室都暗的 : 是因為他們當初沒繳那500嗎?? : 至於說一間研究室實際or常去的有幾人,那應該很難且不需要干預吧.難道還要點名嗎 ? : 只要每間名義上的人數差不多,就算公平了吧! : 至於說使用人頭問題,並不會因為這300改善!!繳500的時代都會有了. : 況且也不太可能一間研究室都常常到齊吧!還是要定一個出席數管理辦法呀? : 綜上所述,看不出新辦法關於3,4年級分配方式優於以往的地方.且跟公平及 : 使用效率沒啥相關.只能增加一點點國發所的現金流量... 1.收費500基本上是慣例,應該也是由前面的學會所訂定,人訂的就可以改。 收的錢是做為所學會辦理相關活動的經費,因為本所沒有統一收所學會費。 所以所方的想法就是學會跟大家收研究室的使用管理費,並不是電費。 2.收錢對於使用效率並不見得有用,因此收費不是懲罰晚畢業,也不是要促使 有交錢的多來使用研究室。關於使用效率,這屬於個人自我管理的範圍。但 佔著茅坑不拉屎,是應該要受到檢驗的。 3.研究室使用費是學會唯一的經費來源。 : 4.在時間及討論公佈方面.. : 以往分配研究室,大概6月多會開座談會,討論分配方式及搬遷時間,大概都在 : 9月多.中間間隔了3個月.且都會有公告貼各研究室門前. : 這次只有少數幾人在bbs討論全所都要遵守的方案,甚至也說不上討論, : 因為不知是否已定案有沒修改空間? : 若這是定案,那大家也只是在這聽學會發佈解釋函令而已... : 沒上bbs的人搞不好都不知道有這回事..... : 國發所人數眾多,學會對學生最大的意義大概就是研究室分配吧.經歷過幾次, : 所以覺得今年很怪...以前的方式經過座談會的討論,考驗,且沿用了幾年,應該 : 也有其可取的地方吧!! : 我一直以為學會是"分配"研究室而非"管理"研究室....看樣子是我認知錯誤!! : 看到申請表格還有"使用目的"....真是太黯然了...Orz : 以上 1.沒有辦座談會是學會的疏失,相信只要辦理座談會,一定會有很多人踴躍參加。 而且一定會取得共識,得到滿意的結決方案,但是現在時間已經太晚。 2.分配和管理字面上是不一樣的,但是就目前的事實來看,都還是學會的職責。 3.填寫「使用目的」應該沒有那麼困難,只是確認每個人使用研究室的方式與內容 如果填了「寫論文、看書、做研究」,但是卻出現與使用內容不符的地方,也有 個論斷的依據。比如說養小動物,或是住在研究室裡等等。可以註明在這欄位, 做個聲明。 4.學會是由學生組成,沒有強制力,就算所方也沒啥強制力,這件事情還是要靠大 家諒解與配合才做得好。包括我在內,如果有人硬是要擺爛,那麼我想也沒有誰 能解決這事情。 5.我想學生關心自己權益是一個責任,學校也不會打電話一一通知大家要記得選課 ,所以我們自己得上網多加注意。研究室的事情也一樣,如果大家都不上BBS, 或是不上國發所網站公告,或是也不問問知道事的人,再怪學會或是所方都不通 知,個人認為這樣有點不厚道。 5.如果有學長姐或是同學願意幫忙一一打電話,或是協助研究室分配搬遷的工作,請 與我聯絡,我會相當感激。 -- 最後,我再囉嗦一點,我覺得有協助我的幹部們都很可憐, 因為都是人情債的關係義務幫忙,被我拖下水一同承擔,在此感謝一下 而且我為人小氣,管錢又管很嚴,讓大家怨聲載道,也跟他們抱歉。 只是學會的錢,一定要用在全所的正當用途,而不是拿來自己亂花。 本屆是學會一點兒好處也拿不到的!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Graduate Institute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國發所網址http://ccms.ntu.edu.tw/~ndint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