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
以上述刪
在學弟我的觀念裡
從來沒有不高興或想要責怪說學長分配研究室過慢或如何
相信學長你也知道學弟我的為人處事
我一向先體貼體諒別人的苦處
再來想到自己的利益
所以 上面的 我沒啥意見 就都刪除囉^^
至於鬧得不太愉快的事情 或許是學弟我耳不聰誤聽吧
在這邊說聲對不起~
回這篇文章主要是說明目前更動的規定部份跟學長您當初與國鳳姐擬的有何差異
不知學長是否有仔細看過所上網頁暫行公告的辦法
裡面絕大內容都是如同學長您在下一篇所貼的辦法
更動的部份我將說明如下:
一、首先將盡量將博士班的研究室集中在一起,所以把215跟1樓有間閒置的對調
二、將215釋放為碩士班使用
三、碩一碩二優先進駐原則不變,學長的方法裡面一樣是要將所有的研究室收回
等碩一碩二進駐完之後碩三碩四在抽籤,再進駐。但是我們考量到搬遷跟調
整的時間或許會影響到某些正在趕論文的學長姐,所以才會排定研究室大小
及容納人數,讓碩一二三四可以同時安排(或抽籤)同時決定完畢。所以在
大方向上沒什麼差別,不知道學長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有誤,仍請指正。
四、學會對收費如何完全沒意見,因為錢收了也不是學會成員自己的,相信學長
您也相當清楚,所以這部份學弟我沒意見,容請所上決定。
五、學長我們都有一樣的共識不是嗎?為了讓所上的空間能盡到最大的利用,跟
服務學長姐跟新生,讓大家共贏阿。所以謝謝學長出來將當初的辦法講清楚。
六、93級學會的研究室分配辦法是將92級的作更明確的修改而已,除了收費之外,
在大原則上完全沒有不同,不明白這樣的九二辦法在之前已經所務會議通過了,
當時所上沒有任何意見,但在現在卻出現指責訂立辦法為何沒召開說明會等意
見出現,這是學弟非常不懂的。如果是針對收費的部份,學弟認為這可以再討論
但是分配原則沒什麼差異,這才是最重要的部份不是嗎?
以上~是學弟的一些小小意見跟看法
九三級學會秘書長 賴嘉倫
: 此外,關於研究室使用辦法,負責所上器材等的是國鳳姐,此辦法當初由國鳳姐起草,經
: 敝人與所上共同商討之後,所務會議核備。學弟妹有人可能因為沒有仔細閱讀而對此辦法
: 不清楚,所以不了解情形,容學長解釋。簡明扼要的說,依該辦法,研究室主要以93級與
: 94級(一、二年級)為主進駐,三四年級(92、91級)要繼續使用研究室者,要等到93、94
: 級坐完以後剩下多少位子,再進行抽籤。舉例﹕假設所上100個位子,一二年級共80人進駐
: ,剩下20個位子,又假設三四年級有40人,想要使用研究室者30人,即30人抽20個位子,
: 以此類推。為了避免有灌水事宜,所以必須提出登記與放棄聲明書。該辦法,自94級開始
: 實施。因為所上人數增多,空間沒增,所以只好進行抽籤,沒有辦法人人有研究室用。
: 一個很大的變動是,往後沒有辦法讓想要一間研究室的人自己一間,因為大家畢業不一樣
: 時間,所以往後會造成13人坐滿,一畢業剩6人,於是得搬遷,要搬遷,學會會長就得四處
: 斡旋吃悶虧。況且,所上年年增收學生,沒辦法每個人都有位子,於是只有抽籤一途才能
: 儘量公平。以上種種,希望能夠讓誤會我的學弟妹們了解當初我遇到的情形。然而,使你
: 們10月才有研究室,耽誤你們唸書做學問,實在很遺憾。
: 93學會,要屏棄92辦法另立新辦法或沿用92辦法予以再收費等的修改,這都是你們的權責,
: 我無意見也予以尊重,只要人人有位子,所上能合諧就好。
: 至於我,林育瑾,92級所學會會長以及92級學會,一年來, 我們問心無愧!
: 以上
: 92級 所學會 會長 林育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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