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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真的是太可惡了!!!! 妳(你)已觸犯了我國刑法第320條第一項得竊盜既遂罪 還有可能涉嫌第321條加重竊盜的可能 不過不管是哪一個 很抱歉 都是公訴罪 你(妳)是否會進入偵查或訴訟程序已不是我們可以決定的 只要檢察官之此事 或有其他人(被害人以外)向檢察官告發 那很抱歉 我相信很快妳就會被傳喚 然後進入司法程序 我也相信 妳(妳)的罪名會成立 給你(妳)一個良心的建議 除了盡快歸還贓物 還有如果妳(你)有共犯勸他(她)們別再誤入歧途 要不後果不堪設想!! -- http://www.pixnet.net/Princess7203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41.60
sashar:.............. 10/26 19:32
sevenout:雖然有點對不起209的受害者 可是看到這篇 我笑了.. 10/26 19:49
SAPODELAN:哈..中肯!!! 10/26 22:35
stu10902:XD 美香好可愛~~ 10/26 23:20
yyuming:美香.....如果我抓得到他(她)的話,妳可以當我的律師嗎^^ 10/26 23:36
yyuming:妳真是太可愛了 |(^.^)| ,衷心感謝 10/26 23:39
yesitme:推 美香太可愛了~~~哈哈 10/27 14:20
newprincess:打擊犯罪一定要的~~還欺負我朋友~~很可惡壓︿__︿ 10/27 15:35
newprincess:不過我還沒有律師執照啦===___===""~~無奈呀!! 10/27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