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9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依據:本校學、碩、博士服借用要點。
公告事項:
一、借用地點及聯絡人:
社科學院(社會系、社工系、國發所、新聞所)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
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及小小福旁);3366-5079李明修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於上班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個別借用:請於5月21日至6月1日(6月2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法社科學院
及進修推廣部可辦理借用至上午12時)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
(碩士服15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填
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請班代或代借人於4月25至27日至借用地點領取
「借用學位服名冊及借據」填寫後於5月9日前交回,並於5月16至18日繳交
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三、歸還期間:碩士服7月31日前歸還(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四、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50元
(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延畢生須俟6月1日,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碩士服1,300元)。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
破損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等
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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