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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在學會版的回應貼過來:p 去年做法請至NTUNDSA版精華區z-3-1-5查閱, 我們給了一個月的登記期耶~ 才三天的期限會不會太扯? 令人懷疑是真的很想服務, 還是故意只給三天期限以後就可以說誰叫某些人不在期限內登記, 就可以減少研究室的使用量?(減少學會的麻煩???) 去年會長宜卿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與心思在處理這件事, 只希望能讓學長姊們搬遷順利減少衝突, 在此希望現任會長多加參考而非在文字上聲稱"升級"規定。 另外的疑問是, 去年95級學會開放讓學長姐可以登記"想一起在同一間研究室的群組名單", 請問今年還能不能比照辦理? 如果學會覺得亂數排序研究室可以比較省事的話, 能不能將心比心, 你們會希望下一屆的學會怎麼處理? 麻煩回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3.57.102
wadelan:三天期限真的太短了 09/02 23:24
Hsingya:三天期限太扯(同意)研究室要在一起(點頭) 09/02 23:25
richiekotzen:.... 09/02 23:36
dmomo:給3天處理真的太短了 09/02 23:45
papajamy:太短了 09/03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