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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ND95 看板] 作者: jenlii (謙讓宜人一無掛慮) 看板: NTUND95 標題: [公告] 研究室分配Q&A 時間: Mon Oct 8 00:05:09 2007 一、研究室分配規則釋義 (一)針對碩一:R111、R113、R205、R209、R207 本次學會收集到四組10人以上之名單,名單大多已臻完整, 並無拆開群組名單。 (二)針對碩三以上學長姐:103、115、117、119、121、211、215、217、221 1.根據所學會八月二十九日於學長姐班板所公告之「研究室問題回應」一文中即指出, 本次研究室登記希望學長姐盡量繳交希望分配於一室的使用群組名單。 原意乃指以群組名單為原則,但空間不足或其他因素等不得已情況得以增減人數為例 外。而本次研究室分配亦盡量不拆散任一群組名單。 2.當碩三以上登記研究室使用人大於研究室可容納空間時,才舉行抽籤以決定使用權人 ,並非任意抽籤以決定搬遷進何間研究室。 3.本次分配以不做大幅度的位置更動為原則,盡量讓原一樓使用者搬遷至一樓研究室, 但空間有限,多有未全之處,乃有部分使用研究室的學長姊們須從一二樓間搬遷,請 學長姊們多為包含。 二、研究室原使用者有無對欲新加入的使用者享有反對權? 1.由於國發所上研究室之空位資源有限,每年雖讓碩一、碩二學生享有在五間大間研究 室中兩年的保證使用權,使用空間已較碩三以上學長姐之研究室使用率較為寬鬆,然 在一年一度的研究室使用者調整後,在登記人數大於空間數的情況下,學會必須統計 出碩二研究室中的空位數,以容納更多的使用者。 2.所學會原則上尊重研究室的原使用者對於新加入使用者的意願,然在僧多粥少的情況 下難免需要同學們的包容與接納,是以當登記人數過多時,所學會尚安排新成員進入 碩一或碩二研究室;換而言之,當登記人數小於等於可容納空間時,學會便不會任意 安排新成員進入碩一、二研究室,以尊重原研究室的使用權利。 三、搬遷時間再度提醒 10/ 6~10/12 搬離原研究室並可遷入新研究室 10/13~10/14 檢查並全面淨空113、111、205、207、209(碩一使用) 95級所學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86.42 ※ 編輯: jenlii 來自: 125.225.86.42 (10/08 00: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86.42 ※ 編輯: jenlii 來自: 61.229.22.26 (10/08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