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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dennisliu (Dennis) 看板: NTUNDSA
標題: [說明] 關於畢業論文大綱跟最終口試間隔三個月規定問題
時間: Thu Mar 17 13:43:23 2011
本所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所務會議通過:
碩士論文口試與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相距時間不得少於三個月。
請參閱:http://www.nd.ntu.edu.tw/app/news.php?Sn=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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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該公告有同學認為可能損及學生利益而向所學會反應,
所學會與所辦溝通後的回應如下:
所務會議上老師們針對這個問題討論許久,老師們主要認為論文大綱提出與論文寫作
完成的時間應該是少要間隔三個月,也就是希望同學利用至少三個月時間去寫作以維
持較好的論文品質(確實發生過一個月內寫完提交論文造成老師審查壓力的事情),
於是老師們希望透過制度的限制去要求學生寫作論文的基本時間,因此做成這個決議。
另外所學會有針對本學期修改立即適用的問題提出疑問,所上認為如果是本學期要畢
業的學生也應該要在學期初提出論文大綱才能來得及本學期畢業,加上辦法是由所上
開會規定,過去修改也都是於修正公告後日施行,因此所辦認為並無不妥。
但所學會另外仍詢問所辦萬一有同學因為三個月的新公告而發生措手不及的狀況應該
如何處理?所辦的反應是同學可以提出報告書,在經過指導老師同意且認為不會有影
響論文品質狀況下,所辦方面通常都會准予通過。
最後對於公布問題,所學會認為會議上做成的決議(特別是所方的決定)應該以所辦
正式公告為準,故所學會不會先行發佈公告,以避免與實際公告產生落差而造成同學
誤會。對於會議內容,所學會皆將會議記錄置放於所學會辦公室中,如同學有需要可
以找學會幹部參閱。
Sincerely
國發所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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