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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等:各類組依評鑑成績各取前百分之十。 二、甲等:各類組未列入優等、乙等之社團列為甲等。 三、乙等:各類組依評鑑成績各取後百分之五為原則,但至多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未參展社團。 全學年未舉辦活動之社團。 四、社團評鑑得視實際狀況設特別獎項:如最佳領導獎、最佳活動獎、 最具創意獎、最佳經費運用獎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