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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長真的有興趣的話,那項計畫是到1/15號,詳細資料社長可以找一下信箱。 一、實施原則: (一)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 劃4次以上活動(含4次)為原則。 (二)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 ,宜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 二、補助原則: (一)每計畫除由本部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補助額度最高以3 萬元為限。 (二)活動經費預算,應以活動實際需要詳列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酌予部分補助項目 如下:交通費、消耗性教材費、保險費、誤餐費、獎品費(補助最高額度3千元,且僅 限於合作對象之中小學學生)、雜支等所需費用;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 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交通費、保險費、誤餐費等補助對象,僅限大專服務同學)。 三、申請程序: 填寫計畫申請書、申請計畫彙總表、計畫申請表各2份,並副知服務中小學之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 -- "All science is either physics or stamp collecting." --Ernest Rutherfo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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