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性格與命運》讀後感
化學三 B91203047 蔡佩娟
傅利曼指出公司主管只有一項社會責任:為股東賺最多錢,同時這也是真正的道德;而且公司也不應以社會責任為目標,但公司為了自利目的而承擔社會責任可予容忍(頁49-54) 。而公司的法律構造中,有關追求自利目標時對他人的作為也並未加以限制,甚至當效益超過成本時,會強制它不惜傷害他人,破壞個人生活、傷害社會,甚至危及整個地球。(頁81)就像英國石油為了企業利潤,即使明知可能導致北美馴鹿群滅絕並摧毀原始部落的生活,卻仍堅持其北極坡地海岸平原的鑽探計劃(頁59)。
在台灣同樣也面臨開發與環保的兩難問題,斗六市的湖山水庫開發案在環保團體的阻撓下延宕多時,而政府卻持續規避環評、企圖違法動工,不顧水庫預定地為全球八色鳥密度最高的區域,並有豐富生態資源必須謹慎保護的事實;且當初中區水資源局明確規範水庫之興建優先供應雲嘉地區民生用水,但水利署規劃在雲林興建麥寮人工湖等其他方案已足以供應民生用水,本無需再興建水庫,卻轉而強調供水給大煉鋼廠、八輕和六輕廠,由政府不顧生態保育而欲違法施工的做法看來,來自離島工業區的壓力才是最大的主因,難怪此案被看作水資源開發決策是否真正具有「理性基
礎」而非「特定利益基礎」的試金石。但這正顯示企業左右政府決策,從而使政府在此決策上視企業利益優先於環境保育。
另一個慘痛的案例是台鹼安順廠,早在六零年代二仁溪綠蚵事件便被檢測出重金屬含量過高,卻未深究當時經濟部管轄的台鹼,而中油公司接收台鹼後成立中石化公司,即使民國七十一年政府便因當地污染嚴重而關廠,卻遲遲未做處理善後,直到民國九十年才被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檢舉告發戴奧辛重度汙染的事實;由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在附近鄰里進行的流行病學調查顯示,一半以上居民血液戴奧辛濃度高於各國平均值四倍,且罹患肝癌與喉癌比例偏高,自救會於是要求民事賠償十億元。台鹼就如同台灣早期工業發展的縮影,為了所謂經濟奇蹟,節省污染處理成本,卻造成
戴奧辛、五氯酚和汞…等難以抹滅的汙染,導致生態界與民眾共同承擔其苦果。但台鹼絕非特例,而國營企業尚且如此更何況私營企業!太多中小型工廠違法排放廢棄物,寧可接單罰款也不願改善廢棄物處理系統,就因為對其成本利益分析絕對有利。但由台鹼的經驗可以發現,為了企業的私利,社會與國家必須付出多大的代價,這豈是外部性可以道盡!加上公司決策通常涉及眾多各方人士的參與,法庭往往將公司的行為歸諸『法人』
(頁105),而公司的社會道德薄弱更導致最後無人承擔責任的窘境,在台鹼的事件中,由於中石化已經轉型民營化,所以污染行為人的認定極度困難,當時的主事者也未付出任何代價。從這個角度,或許也可以思考民營化對社會的影響。
當新自由主義盛行,企業開始高唱解除管制的放任政策,同時「公司及其領導人經由遊說、政治獻金與精心設計的公關活動,已經扭轉政治體系以及大部份輿論的立場,轉而改採反管制的立場。」(頁113)再加上主流論述塑造出「企業與政府是合夥關係」(頁142)的印象,導致政府政策越來越向企業傾斜。台灣最顯著的例子大概是台灣高鐵,當時由殷琪的大陸工程以2800億得標,但實際上大陸工程資金極度不足,幾乎完全向銀行借貸,而且是由政府擔任連帶保證,另外加上政府應辦事項,大約瓜分了台鐵產權一千億;更可怕的是,根據台鐵工會的評估,理論上高鐵要回收成本
是不可能的,這意味著高鐵的負債將由全體納稅人承擔,而企業卻幾乎不需任何成本。其中不應忽略的是,大陸工程如何進行政治操作才促成這筆交易,並形成與政府真正的「合夥關係」。事實上,政府也不只獨厚高鐵,各種獎勵投資方案,都可說是拿全體國民的錢補貼少數的企業,其前提是這些政策法令必須基於公共利益,也就是個人或法人可以不受政府干預而追求自我利益 (頁201-202),但這樣的定義顯然是有待質疑的,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企業獲利後社會是絕對有利的!
1980年代中期,國民黨政府開始推動民營化
,除了將股份賣給私人資本家外,同時以「自由化」政策,將原本由公營事業壟斷的市場(如電信、加油站)開放私人經營。已經民營化的幾家公營事業淪入黨營事業及財團手中,也有虧損連連、乏人問津的事業在出售後不久,員工即被強制裁員,或者變賣產權牟利。台灣可以台汽轉變成國光客運為例,2002年底,「為台汽員工喝采」、「為國光公司鼓掌」……主流輿論看到國光公司賺了三千多萬元的表象,卻未看到其利潤建築在對員工的剝削之上,為大幅削減人事成本,提高員工負荷,顯示出民營化對勞工的衝擊。而與一般民眾密切相關的是,1996年台汽擁有432條路線,ꐊ銧底\多偏遠地區的交通運輸,在2001年民營化前被裁到剩下196條,2002年卻只剩下96條,賠錢的路線因利益考量而被刪除,被犧牲的是許多較偏遠地區民眾和其他弱勢民眾的權益。
2003年交通部積極推動台鐵民營化,2月20日交通部次長游芳來說:「台鐵公司化的目標寫很清楚啊,就是組織扁平化、用人精簡化、成本最低化……」,同時鼓吹民營化後效率提升的美好願景,但國外經驗卻顯現出鐵路民營化的惡果
,既然公司依法必須隨時將自身利益置於他人之上,而不像公家機構只以公共福祉為唯一職責。(頁153)政府根本不該以所謂的全球化為幌子,協助私營企業進入公共領域牟利,並塑造出民營化的美好假象,損害社會利益。但必須注意的是,WTO、IMF與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以種種手法介入各國的去管制與民營化,代表著這波「全球化」浪潮的背後黑手是資本家的介入,倘若政府不能重新反省公共利益的意義,勢必會為了維護企業界私利而使社會大眾受害。
社會的商業化也是相當嚴重的問題,我們不斷被灌輸商業潛力是衡量一切價值的標準,企業可以自由剝削任何事或任何人來獲取利益(頁179)。以致我們習於容忍企業的惡行,甚至將企業種種的偽善與剝削手段視為理所當然,從而喪失要求檢討、改進的聲音,在筆者進行的許多工廠訪談中,勞工雖然不滿卻不認為有能力使企業甚至體制改變,只好被迫接受企業賦予的遊戲規則,但社會大眾實不應跟隨商業化的邏輯起舞,否則便會完全受企業宰制。
1998年爆發本土性的金融風暴後,國民黨政府以「供給面經濟學派『減少政府干預』的精神」 在1999年初提出《強化經濟體質方案》,要「著重中、長期制度面的調整,以幫助企業再造」
。這是政府首次明白將「勞動法令不當束縛」列為台灣當時經濟制度的結構性問題。2001年1月行政院召開「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以「改善投資經營環境」為中心議題,將「技術人力供給及勞工問題」列入十項討論議題中,結論包括「因應新時代勞動情勢及產業策略需求,全面檢討、修正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建構勞資團體協商機制」、「改進勞工退休金制度」、「促進工時彈性化並消除對兩性工作之差別規定」、「制訂『部分時間工作』專法或專章,以落實勞工權益的保障」、「修正勞基法第三十九條有關的規定,讓工資給付的方式,無論是要採取時섊~制、週薪制或月薪制,回歸由企業勞資雙方議定之正軌」等。從這樣的修法目標可以看到,政府相當用心為企業解除管制,並且架空勞動基準法,推動「勞資會議」和所謂處理勞資爭議的中立機構取代政府的規範功能,達到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者以市場力量取代政府管制、由非政府組織的監督及有良心的消費者與股東的要求作為主導力量的目標(頁195)。
台灣所推動的全球化,事實上是資本的全球化,以致《企業的性格與命運》一書中許多病態的社會現象都完整移植到本地,而在各國風起雲湧進行反抗的時候,台灣社會幾乎完全與外界脫節,主流論述稱頌企業利益等同於公眾利益,而政府依然越來越向企業傾斜,卻無視於台灣社會必須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儘管作者巴肯身為法學家對於政府對企業的控制權相當樂觀,以為可以依賴政府矯正病態的企業,但這樣的未來太過遙遠,至少在政商一體的台灣社會暫時看不到這種可能性。所以教導民眾不要被企業的理念所誤導,並掌握反抗的力量與可能,是目前應當努力的目標。
參考資料
1. Joel Bakan著,李明譯(2004),《企業的性格與命運》,大塊文化,台北市。
2. 環境資訊電子報(2005/2/16),〈京都議定書生效之際 環保人士抗議溫室氣體課題未受重視〉,網址:http://e-info.org.tw/2005/02/0216/050216A.htm。
3. 王融見(2005/2/17),〈湖山水庫環評審查被打回票 生態保育措施和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兩項皆被要求重審 環保人員要求不能供應離島工業區用水、八色鳥棲息地應試驗成功〉,中國時報,雲林。
4. 汪文豪(2005/2/17),〈湖山水庫環評報告 環署退回 環評委員認為內容粗糙 調查不足 要求補強後再審〉,聯合報,台北。
5. 李根政(2004/10/8),〈湖山水庫生態保育措施審查會議,要求開發單位退回重擬!〉,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電子報8。
6. 陳民峰(2001/5/9),〈台南安順廠 戴奧辛汙染〉,民生報第三版。
7. 楊淑芬(2002/11/5),〈台鹼安順廠土地 毒驚國際〉,中國時報第十三版。
8. 中華日報社論(2003/8/26),〈為安順廠汙染受害者請命〉,中華日報第二版。
9. 鄭德致(2003/9/21),〈中石化安順廠遺毒 居民求償〉,台灣時報第十二版。
10. 李鋅銅(2004/3/25),〈台鹼安順廠汙染 檢方現場瞭解〉,聯合報B2版台南市新聞。
11. 趙家麟(2005/2/10),〈台鹼安順廠污染土 愈挖愈多〉,中國時報第八版。
12. 林倖妃(2005/2/15),〈台鹼安順廠 鹿耳門永遠的痛〉,中國時報第十版。
13. 台鐵工會志工訪調工作隊行前訓練課程內容(2003/1/23),台鐵工會,北投員工訓練中心。
14. 楊偉中(2003),〈台鐵公司化的真相〉,台鐵公司化對策小組,台北。
15. 施鵬翔(2000),〈哪裡有民營化,那裡就有反抗運動!〉,全球化監察2000年5月號。
16. 洪家寧(2002),〈民營化後的台汽,誰賺?誰賠?〉,連結雜誌第七期,台北。
17. 楊偉中(2005),〈台灣勞動彈性化與國家角色—以勞工法律修改為中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北。
18.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2005),《彈性勞動與工人桎梏 台灣非正式雇用調查報告》,發表於迎戰勞動彈性化國際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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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時代,有一個女孩,從瀑布上跳下去自殺,遺書上寫著,
我不是厭世,也絕非失意,而是為了自己像花一樣的青春,
不知如何是好,那就像花一樣地飛揚去吧!
那時,好多年輕的人,都被這個少女的死,和她的遺書振奮起來。
那時,也正是明治維新,熱情燃燒的時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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