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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豆腐鯊」將自市場及海產店等地絕跡。政府已於三月廿七日公布禁捕鯨鯊, 現有庫存鯨鯊肉必須在三個月內售完,昨天是期限最後一天。此後漁民不准再獵捕鯨鯊, 也不允許鯨鯊肉進口,若被查獲獵捕或販賣,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十五萬 元以下罰金。 鯨鯊被華盛頓公約列為非瀕臨絕種、但若繼續獵捕就有絕種之虞的附錄二類動物。我國政 府近年來每年都訂出限額,去年是六十尾,今年減為三十尾,明年以後全面禁捕。今年從 一月一日開放捕撈後,三月廿七日達到三十尾的上限。 漁業署強調,日後有鯨鯊誤闖定置網時,應立刻告知漁業署官員,並申請放流獎勵金。若 是偷偷捕獵販賣,漁民與業者都將觸犯漁業法規定,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併科 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6/2/gf40.html -- 我不必成為世界上最好的人... 但我要成為世界上對妳最好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9.113
chfung:應該還是吃的到....不用擔心...哈! 06/2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