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大一的
之前交了社費(兩個人的)
可是到現在都沒拿到收據
這樣我算是社員嗎??
(去過兩次社辦
一次只有一個大二學長
另一次沒人)
請各位學長姐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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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示,「對犯罪者的縱容,就是對被害人的殘酷。」
當大家的目光都投注在犯罪者人權保護的今天,有誰關心到仍陷在
痛苦深淵中那些無辜被害人子女與家屬的人權?一旦犯下強劫、輪姦
、殺人的罪犯,假人權之名脫兔,那麼整個社會的人權,又有誰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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