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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壬辰)台南香科年攝影比賽 http://tour.tainan.gov.tw/news.aspx?sys=news&display=detail&SN=24992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二、攝影主題:2012台南香科年系列活動及廟宇景觀、信仰儀式等相關主題。 三、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四、拍攝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五、作品規格: 1. 放大8X12吋彩色相片,作品需為一次拍攝, 不得電腦合成、疉片、裱框、冒借,連作不收。 2. 詳填參加表(可影印)請浮貼於作品背面並 同時繳交作品之電子檔案,否則不予評審。 3. 參加徵選之作品請提交電子檔案,格式為 JPG或TIFF 檔案(每幅不小于1MB)。 4. 參賽作品需為尚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參加張數不限。 六、收件時間: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請掛號郵寄至台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8樓 (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收)並於信封上註明『2012台南香科年攝影比賽』。 八、活動洽詢專線:06-6353226。 九、評審日期、地點:另定。 十、頒獎:另行通知。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乙只。 銀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狀乙只。 銅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只。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只。 佳作獎3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只。 十二、附則: 1.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2. 經評選後得獎名單公布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並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 3. 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 取消其參加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予遞補。 4. 作品須於背面浮貼參加表(註明:作品名稱、姓名、電話、手機、聯絡住址等),否則 不予以評審。 5. 參賽作品經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未達評審標準,獎額得以從缺。 6.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7. 得獎作品以傳統相機拍攝者,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自行將底片掃描後儲 存於光碟片,並附上得獎作品之JPG與TIFF檔案(檔案需為800萬畫素以上);以數位相 機拍攝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原始檔(RAW檔或JPG檔,並須保留原始拍攝 之EXIF資訊,檔案需為800萬畫素以上),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 資格。 8. 得獎作品的著作財產權即歸台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在報章、雜誌 、媒體或刊物發表、印刷或在公開場合陳列或展覽,不另給酬,得獎者不得異議。 9. 獎金採電匯方式發放,請得獎者須於101年12月1日前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 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0. 凡參加本攝影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1. 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以符合實境情況之需,並於官網 公告。 12. 活動訊息及表格請至台南好好玩網站下載http://tour.tainan.gov.tw/ ; 香科年活動可參考網站 http://tour.tainan.gov.tw/travel.aspx?nodeid=12767 。 報名表下載處: http://tour.tainan.gov.tw/Upload/News/AttachFile/24992_634686107587087710.doc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ngeouk (114.27.11.123), 時間: 03/31/2012 00:34:16 ※ 編輯: rangeouk 來自: 114.27.11.123 (03/31 00:34)
rangeouk:學弟妹有興趣可以下來台南拍照參加比賽啊 今年香科很熱鬧 03/31 00:35
Spoiledchild:剛好期中大外拍......(誤XDD 04/01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