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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中國時報93.04.13 作者:何博文(中國時報政治組資深記者) 朝野缺乏互信,三一九遭槍擊案至今仍是「信者恆信」、「各自表述」。只是, 在眾聲喧譁中,對這起震驚海內外的槍擊案,監院卻僅以一般案件交由輪派委員調查 ,怎不讓人遺憾。 槍擊案真相與行政疏失責任的釐清追究,關係到國家政權穩定與社會穩定的命脈 ,監院豈能坐視?當此關頭,有那麼大的聲浪要求立法院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就是 對擁有憲法賦予調查權的監察院最大污辱,更等於是社會對監察院投了不信任票,監 院豈能不自覺? 監察院內當然有許多鎮日忙於為民申冤、嚴正官箴敬業的監委,但態度消極的監 委也不是沒有。近年來,三權分立主張日熾,甚至已形成朝野初步共識,關鍵就在於 監院的表現與人民的期待有極大落差。 經歷選戰,社會呈現集體撕裂的兩大板塊,而政客們仍無時無刻不繼續貪婪的消 耗人民之間的互信,企圖轉化為區隔年底選舉市場的利基,讓人不齒。但監察院手握 尚方寶劍卻遲不開鍘,擔心查案結果被泛政治化,實則是自我內心政治鬼魅作祟,倘 若超然公正又何須瞻前顧後、杯弓蛇影? 元首遭槍擊此等重大事件,監院竟連啟動調查機制都還是由民眾陳情才被動介入 。如今國安、警政體系相關人員懲處的懲處,下台的下台,在此歷史事件上,監院被 動的展現調查權,除了讓人感覺不過又是行禮如儀地放放馬後砲,有何威力? 其實,除了國安、警政體系的缺失外,槍擊的情資有無如實呈報?出事現場為何 沒有做好封鎖蒐證?此外,何謂國安機制?啟動標準為何?是否真對投票動員產生關 鍵影響?一連串質疑,都是監察院調查權可以迅速介入並獲取真相的問題。 如今監院給人的印象是敏感的政治問題不願碰、不敢碰;違法情節也盡推說是法 律問題留待司法機關解決,追究行政責任又往往慢半拍緩不濟急。消極的態度無異於 變相自廢武功。換個角度,如果都是在司法判刑確定後再追究行政責任,司法院公懲 會的功能就足以擔綱,何須監察院? 監院千萬不可輕忽槍擊案對未來台灣造成可能衝擊的嚴重性。何妨藉院長錢復公 正的社會形象,親自出馬擔任召集人,主持專案小組的調查工作,同時,邀集更多位 監委好好發揮御史功能,儘速提出真相報告,彈劾失職官員,給社會一個交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