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載:聯合報93.04.15
作者:周育仁(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
總統選舉塵埃未定,一個分裂的雙峰社會隱然成型。正當大家努力療傷止痛之時
,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卻又揚言年底選舉要將藍軍脖子「割到斷」,引發在野黨強烈
不滿。面對政治血腥惡鬥,我們難道不能透過建立制度,化解朝野無止盡的衝突?
根據憲法,總統並無實權,政府最高領導人是行政院院長。在政治運作中總統之
所以有權,係因其同時兼任立院多數黨黨魁所致。自八十五年總統直選與行政院院長
改由總統任命,不需立法院同意後,總統權力有進一步被不當擴張之勢。由於總統大
選係採勝者全贏制度,在我國民主未臻成熟之際,民進黨為求勝選,採割喉戰深入敵
營,結果贏得選舉,卻導致族群進一步撕裂與朝野惡鬥深化。如今民進黨食髓知味,
企圖將藍營進一步割喉致死,徹底殲滅,建立一黨獨大霸業。此種心態,令人不寒而
慄。
綠營應瞭解,五二○前總統選舉爭議若未解決,泛綠在立法院仍是席次不足一百
席。其所組新的少數政府,在明年二月新立法院就職前,仍無法擺脫過去四年所面臨
的困境;政府將繼續空轉八個月。陳總統應深思:贏得選舉固然重要,但絕不能無所
不用其極。更重要的是:要致力於建立能夠有效運作,並對立法院負責的多數政府。
少數政府不但不利於政府運作,也不符責任政治原則。根據憲法,行政院負責對
象是立法院,而非總統。如行政院係由立法院多數黨(聯盟)組成,所有政策由行政
院主導,由多數黨(聯盟)所掌握的立法院通過,再由行政院執行。如行政院政策無
法獲立法院多數同意,多數黨(聯盟)應自行負責,無法將責任推給在野黨。執政黨
須為政策成敗負完全責任。反之,在少數政府情況下,行政院不斷將政策無法獲立法
院同意的責任推給在野黨,則有違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精神。
為化解總統大選引發之衝突與對立,並避免少數政府再度出現,五二○新政府成
立當日,建議立法院立即對新政府進行不信任投票。一旦倒閣後,陳總統應即解散立
法院進行改選。選舉結果如泛綠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陳總統理所當然組成多數政府
。反之,若泛藍贏得過半席次,陳總統亦應循法國雙首長制精神,任命泛藍人士籌組
多數政府。
至於立法院任期屆滿改選,總統亦應根據立法院選舉結果任命多數黨(聯盟)人
士籌組多數政府。在總統改選後,若立法院係由總統所屬政黨(聯盟)掌握多數,總
統所任命之多數政府應不至於面臨被倒閣命運。反之,總統即可透過成立少數政府迫
使立法院多數黨發動倒閣,再依立法院改選結果籌組新的多數政府。此慣例一旦確立
,即可確保未來所成立的政府,皆是能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的多數政府。
上述制度之優點有三:落實憲法換軌機制、確保建立多數政府、落實憲法行政院
對立法院負責之規定。換言之,任何人想要成為實權總統,就必須同時掌握立法院過
半席次。若無法掌握立法院過半席次,就必須由立法院多數黨(聯盟)組閣。如此,
將使總統選舉不再是勝者全贏的割喉戰;任何政黨(聯盟)即便輸掉總統大選,只要
贏回立法院多數,仍有權組閣。透過此一制度,應有助於降低總統選舉的激化程度,
對於緩解雙峰社會的進一步惡化,應亦有所助益。
民進黨若一味試圖以割喉方式追求勝選,卻無視於少數政府帶來的災難,即便贏
得個別選舉,也會失去人民對政府的信心與信任。台灣需要的不是一個割喉的殺戮戰
場,我們要的是可長可久的憲政制度。請執政黨主動停止割喉戰,並與在野黨攜手推
動建立多數政府。否則,請在野黨立即發動人民公投,問問人民:「你是否同意由立
法院多數黨(聯盟)籌組多數政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