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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土增稅是窮人稅 中國時報940111 蔡吉源(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元月四日時論廣場,我的老同學簡錫喈(輸入法無此字,應為"土"偏旁)兄發表〈 土增稅豈是窮人稅?〉高論,反駁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拙作〈土增稅其實是窮人稅〉之 主要論點。錫喈兄的大作有其精闢見解,值得政府當局重視,至若土增稅是否為富人 稅,錫喈兄的佐證則有待進一步商榷。 當地價稅相對偏低(全國平均實質地價稅率為0.21%),土增稅稅率偏高(全國 平均實質土增稅率為13.42%)的時候,財團地主擁地自重有許多好處。例如,持有土 地之稅負幾乎等於零,淨地租收益豐厚,只要祭出房地產「只租不售」,政府永遠收 不到他的土增稅,需要用錢的時候,只要持房地契去銀行告貸,甚至超貸,進行五鬼 搬運,就解決周轉的困難了!若必須出售房地產時,也一定想盡辦法將土增稅轉嫁給 買方去負擔。這就是為何低所得家庭總是買不到合理價格的房地產的原因。 很多人見到樹(土增稅減半帶來土地交易活絡),但是並未見到林(交易活絡, 稅收不減反增)。土增稅減半徵收的第一年,土增稅增收一○四億元,第二年增收二 五五億元。土增稅稅率偏高,促使房地產市場窒息。交易活動受到壓抑。為了照顧低 收入戶生計,實施土增稅減半徵收政策,令某電子公司減稅三十億元,農林公司減稅 四十億元,對這樣的結果我們並不感到意外。若非減半徵收土增稅,政府就收不到電 子公司繳納三十億元的稅,以及農林公司繳納四十億元的稅!土增稅減半徵收正所以 誘發交易,變更持有狀態,引伸出相關的投資及消費的交易活動,令衰退的經濟復甦! 土增稅是約翰.彌勒在十九世紀中葉經濟學界尚未釐清存量、流量概念前錯誤的 、行不通的主張。目前各國因其行不通而取消土增稅。只有死抱平均地權教條的台灣 ,仍然在實施這種違反社會公平正義的稅目,以為可以漲價歸公。由於土增稅率偏高 ,地價稅率偏低,實施結果不但無法漲價歸公,反而肥了財團鉅富,瘦了平民百姓及 政府國庫! 錫喈兄大作裡有一點真知灼見,那就是一般百姓所持有的土地面積極其有限,只 有幾坪大。不幸的是,為這幾坪大的房地產買賣,卻要負擔數十萬甚至百萬以上的土 增稅。為公平正義起見,作者一再呼籲將土增稅重負擔轉移到地價稅輕負擔去!假如 ,一筆房地產在土增稅減半、地價稅加倍後,降價五十萬元求售,則該五十萬元就足 以為平民百姓支付後半生持有該筆房地產的地價稅矣! 將公告現值調高到接近市價,令土地交易的「資本利得」大部分歸公是對的。問 題是:土增稅不是資本利得稅,它是如假包換的交易稅(有交易損失也要課稅)。此 外,在現行土地稅制下,市價究竟是多少?政府從未掌握到市價,則將如何把「公告 現值」調整到接近市價? 土增稅之所以被眾多學者誤以為是財團地主鉅富在負擔,其主要的理論根據是土 地供給不變,因此,不論土增稅負多少,賣方絕對要自行吸收之。衡情論理,土地供 給不變指的是全國土地總額不變,而不是指都市土地供給不變。都市地價的決定固然 受到全國土地總額的影響,但是,直接取決於都市土地供求的變化。都市土地供給可 以透過擴大都市範圍或增加樓層而增加。區位鄰域(site neighborhood)土地供給 也是可以向外延伸的。所以,都市土地供給彈性會因時間的延長呈遞增的現象。只要 供給曲線是一條正斜率的曲線,土增稅就會視供求彈性大小而或多或少轉嫁給平民百 姓負擔。由於人口向都市遷移,以及公共設施的需求,造成市地需求不斷增加,形成 地價上漲的壓力,再加上土增稅,地價就更水漲船高了。因為財團地主只有在可以轉 嫁其土增稅給平民時,才會出售其房地產! 所以,土增稅正是平民百姓窮畢生努力,為住者有其屋而不得不去負擔的窮人稅。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 有佈景主題 速度很快 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哀悲泣之戰勝以 喪禮處之道常無名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Xander.m4.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