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1570年代的人們仍然認為這樣的論辯有其必要,這樣的事實顯示
人們對於印地安人的本質仍有深深的歧見。雖然「野獸」和「家畜」
這樣的字眼在辯論中描繪得很明顯,但爭論的關鍵並非印地安人本質上的人性,
而是他們身上有什麼程度的人性能教人認可。用十六世紀歐洲人能懂得語言來說,
真能把印地安人當人看嗎?他們在某方面或者根本就是有缺陷的人類-
也許就是次等人,需要給予適合其分身地位的特殊對待?
人們用各種判斷的標準確認這一點。十九世紀討論世界上的非歐人種時
會採用的身體特徵,很明顯地不屬於最普遍的判斷標準之一。直到歐洲人
先後迷上生物等級觀念和演化觀念,身體特徵才在辯論中廣受重視。
至少在提到印地安人時,膚色尤其會被人以中性的字眼探討。部份是因為
印地安人的膚色被印度地區的宇宙誌學者維拉斯科(Juan Lopez de Velasco)
形容得很像煮過的溫桲,缺乏歷史性和情感上的暗示,而此種暗示正要與
更常見的黑人相連結。只要人們根本將膚色歸因於長期日曬,也很難說是非白人的錯。
對於那些讀亞里斯多德和希波克拉底長大的的歐洲人來說,膚色緊挨著身體特徵
佔有一席之地,成了許多人類自然狀態的線索之一。外表證明了靈魂的傾向;
但此種表徵可有各種解釋。對卡撒司(Las Casas)來說,印地安人膚色均勻而且
身材勻稱-正是高貴靈魂的容器。但認為印地安人天生低等的人,
輕易就將同樣的證據扭轉來支持自己的觀點。西班牙法學家Juan de Matienzo
在他1567年的著作《秘魯政府》(Government of Peru)
宣稱所有印地安人都是「寡斷怯懦」,還把這些缺陷歸因於憂鬱性情的特殊烙印。
「據亞里斯多德說,這種型或這種膚色的人都是很膽小懦弱又蠢笨……很明顯
身體膚色就是從人人皆同的臉部膚色而來」。印地安人的外表和行為都讓Matienzo
下了不可抵抗的結論:天生就是要生養來當奴才。如同亞里斯多德所說,我們可以
將印地安人看作天生奴才,因為他們這種型的人就是被大自然造成四肢發達頭腦簡單
的樣子,而自由人則是四肢簡單頭腦發達。所以可將印地安人視為身強力壯-
比西班牙人還壯-而且更耐操,因為他們能輕輕鬆鬆負重25到50磅跟在西班牙人
下面行進。他的結論是:「他們的確比較壯,可是比較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