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好多,不知道在翻什麼 \("▔□▔)/。還有一段實在沒空翻了....
首先,它(法判tribunal)的權威來自其先決條件(運作基礎)。公意(public opinion)
是一個非個別、無殊異的法判。在此判決(mediation)之中每個人能聽見全體之聲(即不屬
於任何人之聲),而且(在最新的分析中顯示)可以相信他聽見的是自己的聲音─這是所有奉
仲裁(verdicts)為崇高者的思想學派(從盧梭到重農主義者)無法抗拒的議題。進一步說,
這些不著痕跡的仲裁是公開(即它們被放在每個人眼前)以一個在當時被賦予諸多理智、美
感、和道德價值(merits)等功能。要曝光的方法是教導,即為了教育與使人信服,而採取
譁眾取寵的直接路線有效地展現之。這展現在對於公開檔案、博物館、和公共花園的要求
,隨著時間進展而增加。要曝光亦可藉由治療一國為秘密與保密行為所深堀之病。與前述
之開放比較,王室相當明顯地致力於抗拒該潮流,當王室不休止地提醒最高法院
(the parlements)「當保密維護了他們的體面與功效」,國王將會接受他們的抗辯陳情
(the remontrances)。這也同樣無效的。稍加思索:沉默原則是透過曲解外國媒體輿論達
成,根據 Prost de Royer 觀察為:「渴望公開任何事並且扭曲任何事。」進一步說,它
是去曲解必須永遠不「盲目地」(依Morellet的說法) 的人們。最後,它曲解行政公職的利
益。Malesherbes的著作是典型範例:認為公職人員處於政治運動(此帶有「合法與不可攻
破」的神秘性)環境下是不利的。從the Memoire sur la librairie到Courdes Aides的抗
辯陳情,Malesherbes的著作都一致地展現對可見性的幻想:反對從未公開過的專制政體,
支持一個完全公開的王政─在此之中成文法將保證以永久、正式(regularity)和作為更崇
高道德行為之首益。事實上這是為波蘭政府所發現的解決之道:「讓所有的國民感覺自己
不斷地暴露於公眾眼前。」這是使民眾脫離追求個人利益並且令其正確轉向的方法(此亦為
Necker所述)。個人一方面放棄來自朋友圈支持的認可;另一方面,也得到「公眾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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