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25-27
(A) 貿易與農奴
波斯坦(Pastan)特別注意指出,中古的市場力量根本不會
自己引起農奴身分的解除,實際上可能只是剛好加強這個過程而已。
他舉例說明,在某些最容易打入倫敦市場的地區傾向於增加勞力服務,
而十三世紀君主的反應也是最激烈的。也許在同時期受到巴黎市場影響的地區
更能清楚說明波斯坦的觀點。當一個人沿著塞納河通過一連串各式各樣
供給巴黎消費的生產地區時,他會經過
農夫自由區(regions of peasant freedom)、 (是否應譯成 自由農區?)
農夫半自由區(regions of peasant semi-freedom)
和農奴區(regions of peasant serfdom)。
正如波斯坦指出的,最引人注意的是東歐的例子,從中古後期到近代早期,
這個地方在世界穀物市場的強大影響力強化了農人的奴隸身分,
同時也不斷刺激西方的資本主義有所發展。
波斯坦不曾很詳細說明這種貿易中心的歐洲發展研究法的致命缺點;
在我看來,這是傾向忽略事實,事實是農奴制不只(也不主要)表示
勞動基本報償與金錢基本報償的對立,而根本是豪強地主強征苛捐雜稅的權力
與農夫程度不等的不自由。農奴制牽涉到地主對佃戶個人的控制力,特別是
控制其行動,以便決定其超額地租的層級或決定供需力的單純展現能夠貢獻些什麼。
因此農奴制不會如某些時候所呈現的,因為單純的交換而衰落下去,此一單純的交換
就是為雙方更大利益而進行的貨幣地租和勞力地租的「等價交換」。
在此一交換中留存下來的是地主對農民的權力。
更確切地說,交換很明顯是單方面憑地主要求或反轉的。就如波斯坦所指出的,
這種交換在十二世紀的英國極其普遍;但這種趨勢並不表示農民的解放,
因為他們在十三世紀再度屈服於地主的勞務需求。即使在地主決定不要
勞力服務的地方,農夫其實還是得付錢收買他的勞力地租並聽命繳納苛捐雜稅
(佃戶稅、進入金之類),這些都是和他的奴隸地位緊密相連的。
該被淘汰以使農奴制結束的,是「不等價交換」,這明顯是地主對農民
直接、有利、超越經濟的控制。因為農奴制的本質,是地主將超越市場的壓力
加諸農民身上,其方法是決定地租等級時,特別是要避免農民流動묊
和佃戶自由市場的產生,所以不必驚訝貿易波動,尤其是任何市場因素的波動,
本身不足以造成農奴制的衰落。農奴制是一種可反轉的權力關係,
光就它本身而言,它在階級力量的平衡中經歷了改變。
------------------------
不知所云真的很痛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