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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wa ( 空 )》之銘言: : 如果,只有一個組織,而組織中的個人都很盡心盡力的為大家做事, : 那我們當然不需要有三個組織來服務。 : 浪費大家的時間也浪費學校的錢。 : 可惜,就因為成效不佳,才需要多幾個來"協助"同學處理事情。 : 要不然,我們也可以建議學校以後就每年選一個表現優秀的社團,來幫學校辦活動。 : 我想很多有規模的社團都會答應的, : (ex.某年的畢聯會與學校處不好,效率不彰、 : 學校就請某大社團幫忙舉辦校園徵才與校園博覽會的活動) : 畢竟幫學校做點事情、對於社團的財務狀況會有大幅的改善, : 社團同學何樂而不為? 我覺得大家對學生會有個誤解,認為辦康樂活動是最主要的, 其實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丟給有能力的社團比較好, 也促進社團的發達。 但是,這樣我們就不需要學生會了嗎? 並不是的, 學生會應該作為與校方就校務及學生權益事項團體協商的代表單位, 而既然要作為代表單位,就只有一個可以具有合法性,否則其代表性就會瓦解 校方也可以藉著學生組織間的矛盾,選擇性地採用學生意見, 反而強化其威權統治。 一個舟山路事件,就可以讓我們看到, 從校園規劃,到學生獎懲,學生的聲音不夠強力,就只有面對單方向宰割的份 還有體育場的使用,隨班附讀的實施,遠一點的包括學費等問題, 這些都是學生會真的該關注的事,而不是園遊會跟舞會, 當然,行有餘力再去做,會更好一點 所以,要讓學生權益受到保障,大家的選擇不該是要不要學生會, 學生會是必需要存在的(雖然它不一定要叫學生會) 選擇應該是在於;我們要什麼樣的學生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