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wa ( 空 )》之銘言:
: 如果,只有一個組織,而組織中的個人都很盡心盡力的為大家做事,
: 那我們當然不需要有三個組織來服務。
: 浪費大家的時間也浪費學校的錢。
: 可惜,就因為成效不佳,才需要多幾個來"協助"同學處理事情。
: 要不然,我們也可以建議學校以後就每年選一個表現優秀的社團,來幫學校辦活動。
: 我想很多有規模的社團都會答應的,
: (ex.某年的畢聯會與學校處不好,效率不彰、
: 學校就請某大社團幫忙舉辦校園徵才與校園博覽會的活動)
: 畢竟幫學校做點事情、對於社團的財務狀況會有大幅的改善,
: 社團同學何樂而不為?
我覺得大家對學生會有個誤解,認為辦康樂活動是最主要的,
其實這種東西本來就是丟給有能力的社團比較好,
也促進社團的發達。
但是,這樣我們就不需要學生會了嗎? 並不是的,
學生會應該作為與校方就校務及學生權益事項團體協商的代表單位,
而既然要作為代表單位,就只有一個可以具有合法性,否則其代表性就會瓦解
校方也可以藉著學生組織間的矛盾,選擇性地採用學生意見,
反而強化其威權統治。
一個舟山路事件,就可以讓我們看到,
從校園規劃,到學生獎懲,學生的聲音不夠強力,就只有面對單方向宰割的份
還有體育場的使用,隨班附讀的實施,遠一點的包括學費等問題,
這些都是學生會真的該關注的事,而不是園遊會跟舞會,
當然,行有餘力再去做,會更好一點
所以,要讓學生權益受到保障,大家的選擇不該是要不要學生會,
學生會是必需要存在的(雖然它不一定要叫學生會)
選擇應該是在於;我們要什麼樣的學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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