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akles (多行不義必自斃)》之銘言:
: 溫振源也對台大學生會新任幹部到台北地方法院自訴控告章田筠的行為不以為然,他
: 說,依照校規,學生會財務出問題,有學生代表大會可以監督,若仍有疑義,可向學
: 校課外活動組要求稽核。
這什麼鬼玩意兒?
那公司出了財務糾紛,大家也不要打官司,
股東大會就可以監督了。
: 如果發現弊端,溫振源表示,學生可提案要求校方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一旦學
: 生涉及侵占行為,依照校規是要記過的,現在學生越過這些規定向校外告狀,很不恰
: 當。
這更是胡說八道的邏輯,
沒經過法院裁判侵占,那哪來的侵占行為? 校規又怎麼記?
那以前法律系學生搶劫案,也要經過校方處理過才交由國法發落嗎?
順序顛倒了吧?
校規裏有違反法律者予以懲除的相關條文,
難道不是先有外面的法律裁判過才能動用校規處理嗎?
--
L'enfer,
C'est les Autre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61.21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