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k (321)》之銘言:
: ※ 引述《yugif (浪人,櫻,由紀夫)》之銘言:
: : 基本上全台灣有40%的抽煙人口
: : (這是按照菸草的進口量和人口比算出來的)
: : 不過衛生署為了自已的立場,
: : 不得不把其中百分之一的重者拿來鞭屍
: : 妖魔化所有的煙友,去設一個mission impossible
: : 的菸害防治法
: : 基本上我很尊重非煙友
: : 但是當那些60%的非煙友
: : 「有人」威脅推文要砍我手指讓我不能抽煙時
: : 我有必要為了自已的人權而戰
: 我自己也會抽
: 雖然很少抽 可是我不在人多的地方抽
: 我覺得若已有明文立法
: 因為抽煙的人口不少
: 就合理化在不能抽煙的地方抽煙的事實
: 於法不合 於理不合
: 若菸害防制法中的學校實則包含大專以上
: 則應該是沒有吸煙區(室)的學校
: 想抽煙的人應該向學校反應 設置吸煙區(室)
: 人權是一回事
: 什麼都說人權的話
: 那幹麻還定什麼法律
問題是這樣,人權這種東西不是你說有就有
說沒就消失的,尤其是當某些事物被妖魔化了以後
如果說一個地方連設法的條件都不存在
就要強制執行,那對我而言是必要去爭取的人權
當法要作賤人時,人不能無視自已的權利
其他的差異不大的觀點…暫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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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我好,我便對誰好
你敬我,我服你
只要行事正當、問心無愧
就算全天下皆與我為敵,我又何足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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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3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