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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hk (321)》之銘言: : ※ 引述《yugif (浪人,櫻,由紀夫)》之銘言: : : 基本上全台灣有40%的抽煙人口 : : (這是按照菸草的進口量和人口比算出來的) : : 不過衛生署為了自已的立場, : : 不得不把其中百分之一的重者拿來鞭屍 : : 妖魔化所有的煙友,去設一個mission impossible : : 的菸害防治法 : : 基本上我很尊重非煙友 : : 但是當那些60%的非煙友 : : 「有人」威脅推文要砍我手指讓我不能抽煙時 : : 我有必要為了自已的人權而戰 : 我自己也會抽 : 雖然很少抽 可是我不在人多的地方抽 : 我覺得若已有明文立法 : 因為抽煙的人口不少 : 就合理化在不能抽煙的地方抽煙的事實 : 於法不合 於理不合 : 若菸害防制法中的學校實則包含大專以上 : 則應該是沒有吸煙區(室)的學校 : 想抽煙的人應該向學校反應 設置吸煙區(室) : 人權是一回事 : 什麼都說人權的話 : 那幹麻還定什麼法律 問題是這樣,人權這種東西不是你說有就有 說沒就消失的,尤其是當某些事物被妖魔化了以後 如果說一個地方連設法的條件都不存在 就要強制執行,那對我而言是必要去爭取的人權 當法要作賤人時,人不能無視自已的權利 其他的差異不大的觀點…暫不回應 -- 誰對我好,我便對誰好 你敬我,我服你 只要行事正當、問心無愧 就算全天下皆與我為敵,我又何足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3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