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報 日期:2004/3/30 版別:教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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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學生代表 享校務會議投票、發言權
【記者陳揚盛台北報導】現行各校制定大學校長遴選機制辦法時,大都還是忽略了學生
參與的機會,學生代表在遴選委員會只能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在委員會內並不享有發
言權和投票權,更由於保密制的限制,學生代表不能向同學徵詢意見。不過台灣師大則
在最後圈選的校務會議上,保障學生的發言權和投票權。
以台大校務會議近日通過的校長遴選辦法,仍「以教師為主體」,和現制差異不大。遴
選委員會共設15人,成員仍以教師代表11席最多,以維持教授治校的精神,而其他成員
則有社會公正人士2席、校友和行政人員代表各1席;另學生代表可列席其中,但不能發
表意見,也不能參與表決。
台師大學生會會長陳怡妝表示,該校這次在遴選校長的過程中,由遴選委員會在6名候
選人中遴選出3名,提到校務會議上表決,各學院的學生代表及學生會會長在校務會議
中的152席佔了8席,不但可以行使投票權,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票,並且可以發表意見。
雖然遴選委員會中沒有學生代表,但是陳怡妝認為學生主動與否,才是意見表達的關鍵
。她表示,校務會議投票前,校長候選人私下都會進行「遊說」,對學生代表也不例外
,除了發表政見,也和學生溝通治校理念。
陳怡妝表示,這次校長遴選最後僅有1人跨過門檻,正是校園民主的表現,空降候選人
或是沒有行政經驗的候選人都不能具備資格。她認為,雖然一般同學對此並不熱中,但
是學生做為大學其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份,有權表達對各校長侯選人認同與否的意願,
以及有機會對各候選人作更深入的了解,學生的意見必須得到尊重和有效的反映;身為
學生代表,正是做好連結起校方和同學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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