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i (兔子狀豬籠草)
看板NTUSA
標題Re: [公告]整理版面
時間Wed Apr 7 01:21:03 2004
※ 引述《lennon (披頭四)》之銘言:
: : ※ 引述《allyours (horse apple)》之銘言:
: : : 閣下的論調很怪
: : : 所以我們的國家大概也不需要給人民言論自由
: : : 反正地球很大 台灣也不是唯一且不可取代批評政府的地方
: : : 可以去國外罵阿 或是租慈善賭船 開到公海上再罵 :P
: 學生會不是國家 沒有一種絕對優勢的執行力來迫害學生的意見自由
: 目前它只管制了這個版 你就有這樣的類推 想像力太大了
我覺得這和想像力一點關係也沒有。
國民黨政府主政時代有沒有言論自由?
你可以說有啊,
除了「我愛共產主義」、「我愛台灣獨立」,「老蔣是遜蛋」一類的實話不能說
其他的你愛怎麼講,也隨便你。可是,這叫做有言論自由嗎?
言論自由(或你所指稱的意見自由)是不容許被分割的。
不是全有,就是全無:
限縮人民「部分」言論自由的政府,
並不比限縮人民「全部」的言論自由的政府要來得高明。
換個角度想,
目前就是學生會只管制這個板,
所以它才沒有絕對優勢的執行力去迫害學生的意見自由。
假如學生會可以管制的不只這個板呢?
別說這事不可能成真。
這光是想想,就讓我膽寒。我還是不要說好了。
再反過來說。
若學生會的格局,就只有在這個板上偏安江南,當安樂皇帝,
那也未免把台大的學生們瞧得忒地小了吧。
: 我的推論是 假設你所關心的 不是個面子與自尊之爭
: 而是單純的要求意見表達權
: 則
: 表達意見不一定要透過BBS 更不需用罵
: 就如yugif 行動是另一個具體實踐的方式
同意「行動是另一個具體實踐的方式」。
不過,行動是一回事,但理想是另一回事。
兩者是可以並行不悖的。
我可以有行動,並且在同時追求理想中的意見自由嘛。
: 就算在一個小小的BBS板上爭論成功
: 也不代表其他觀眾認同了你 甚至
: 那有時候只是要個面子而已
學生會現在的行為模式,不也只是要個面子而已嗎(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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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68.99
→ LittleJenn:推一個 推 219.91.69.25 04/07
→ yugif:這篇我很大一部分同意^^ 推 61.62.132.167 04/07
→ yugif:因為上篇接在allyours的文後,可能有誤解 推 61.62.132.167 04/07
→ yugif:盡量波,別客氣^^ 這件事小弟在觀察中 推 61.62.132.167 04/07
→ lennon:是啊 我的重點就是 都是在爭面子 推 140.112.19.35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