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NTUSA
標題Re: [問題] 可以請他不要打台大學代大會議長的名렠…
時間Sat Apr 10 18:05:47 2004
※ 引述《banbanegg (名偵探柯熊)》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就學生會章程來看,的確學代會是學生會下的機構
: : 可是,學生會會長要向學代會報告,並接受其諮詢
: : 且學代會對於學生會行政部門(即會長以下之人)皆有彈劾糾正的權力
: : 學生會行政部門似乎對學代會沒有任何約束的權限
: : 似乎連法務部門也沒有對學代會的約束力
: : 總覺得這個章程怪怪的
: : 所以,如果真的有一天學代會某人貪污舞弊,或幹出破壞校譽的事
: : 學生會又能如何應對?
: 目前學生自治的分權是設計三權分立
: 不是五權分立
: 所以依照三權分立國家
: 彈劾糾正權屬學代會沒錯
: 至於假若學代會某學代的舞弊
: 學代會內有紀律委員會可以做出相關懲處
: 另外 可由該選區學生連署提出罷免案
: 經投票罷免該學生代表
: 希望有回達到你的問題...
所以我覺得奇怪的地方是為什麼學代會會放在學生會之下
哪有任何組織會在旗下設立另一個機構,不但無法對於該機構人事有任何決定權
還有受到該機構的監視與諮詢,並且自己本身的遊戲規則也是由該機構所決定的
這樣要上不上、要下不下
所以我才會在一開始提出,學生會管的到學代會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 EdwardLin:本校學生自治是採總統制 推 218.160.19.51 04/10
→ Earl:其實是很像總統制的內閣制 推 218.34.145.52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