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文恕刪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8.167.216.239 : 推 LUKAKA:旅運契約 是客運業者和乘客之間的契約 140.112.245.112 06/22 : 推 LUKAKA:而文章裡面的是學校租用車輛的契約 140.112.245.112 06/22 : 推 LUKAKA:這是兩回事 140.112.245.112 06/22 是嗎?? 民法債編(153-756)(89.04.26. 修正) 第四百九十條(承攬之定義)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 之一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1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