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TUS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UKAKA (我是批踢踢路卡卡)》之銘言: : ※ 引述《frostymoon (哈哈哈)》之銘言: : : 前文恕刪 : : 是嗎?? : : 民法債編(153-756)(89.04.26. 修正) : : 第四百九十條(承攬之定義) : :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 : ,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 : 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 : : 之一部。 : 另外請閣下翻翻 : 在民法債編第16節 運送(#622~#659)之中 : 尤其關於旅客運送(#654~#659)的內容 : 因客運業者派司機載運學生的行為而生的法律關係 : 不會學校和該業者之間的契約內容不同而改變或甚至消滅 : 所以我才說根本是兩回事 : 比如 : 第654條 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及運送之遲到應負責任。 : 但因旅客之過失,或其傷害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不在此限。 : 運送之遲到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旅客運送人之責任,除另有交 : 易習慣者外,以旅客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 : 就算學校有跟業者簽約說誤點就要罰錢(那是他們之間的契約規定) : 但是若有同學因為校車遲到而使權益受損 還是可以跑去跟業者靠北要賠償 : 所以請問一下 法律學院王廷學代 : 【 查詢網友 】 : 《ID暱稱》meteor91(勇氣) 《經濟狀況》普通 : 《上站次數》1768次 《文章篇數》1401篇 (優:0/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6/22/2004 22:00:41 Tue 《上次故鄉》61.228.213.204 : 《五子棋戰績》 0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你回文問我說:"是嗎?" : 似乎完全不認同我推文中的內容 : 那換我反問你 : 請閣下以身為法律系學生所是專業訓練而得之法律素養回答 : "哪裡不是兩回事?" 關於我上述的文章 在我重新看過所有相關紀錄之後 我發現我必須要向你鄭重道歉 我誤判你推文與該篇文章的關聯 所以才會有之後的po文po文 若是在語氣或是用詞上讓你感到冒犯 或是造成你名譽上的損害 本人真誠的向你道歉 至於你所問的問題 我也贊同你的答案 校車與學校的契約 和學生和校車的關係 的確是兩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09
LUKAKA:我也很抱歉 我有點情緒上的發言 140.112.245.112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