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SA17th (台大第17屆學生會)》之銘言:
: 同學你好:
: 秘書室在兩週前就寄了遴選校長辦法的公文給學生會,
: 但因為學生會將在本次校長遴選過程中舉行公投,
: 週六的校務會議中亦將提出動議請校方公辦校長候選人政見發表會,
: 總此,就如同ernesto同學所言,學生會將不推薦校長候選人,
: 以求立場之中立與公信。
: 如有同學非常非常想推薦校長候選人,可嘗試透過各校友會推薦。
: 台大第十七屆學生會
為什麼不能兩案並行
實現這個也許只是象徵性的權利,
同時也舉辦公投與政見發表。
可以設立獨立的選務組織或別的方式來達到中立與公信
放棄這樣的權利,如果事後公投率低落,或是動議沒通過,該怎麼辦?
學生會的立場應該不是中立的,是要站在學生的利益上的
校友小感言
: ※ 引述《ernesto (ㄞˋ)》之銘言:
: : 事實上,這是一種摸頭條款,
: : 給予學生的只是一種象徵性的權利,
: : 在學院政治的運作之下,
: : 參考遴選委員會的組成,
: : 學生所推舉的名單幾乎沒有當選的可能,
: : 而且等到最後入圍名單出線之後,
: : 反而會因為之前有推出候選人選,
: : 使得監督的立場受到質疑。
: : 是故,學生團體比較務實的作法,
: : 並不是傻傻地推薦人選,
: : 不如等到少數候選人名單
: : (不是報部的三人,而是經遴選委員會審查合格者)
: : 公布之後,
: : 要求其公開進行治校理念發表,
: : 並舉辦學生的假投票,形成有效的壓力,
: : 比較有可能實際地影響到校長的人選及其未來的表現,
: : 也才算是學生意志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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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虛無飄渺的人生觀,變動不停的價值觀,東拼西湊的世界觀,為的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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