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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snews (臺大學生報)》之銘言: : 一、本報對於腳踏車週一開始的決策過程並未有任何報導,亦從未於新聞稿中指涉學生會 :   未與總務處溝通。如果學生會對於本報沒有將學生會的政績及努力大肆張揚有所不滿 :   ,可定期將學生會的各項作為寄至ntusnews的信箱。 何等荒謬!你們還真的將自己王權化?政績真需要由你們來宣傳就不叫政績了。 也不想想自己的刊物素質有多低,請問你們敢將目前在學生會版的所有討論文全刊出嗎? : 二、貼海報抗議一事學校雖未張揚,亦從未否認,本報做為校園媒體,理當對此激烈事件 :   做出報導。且學生會福利部亦曾與學生會板上請求「同學繼續提供給我們每天實際的 :   狀況」,故將相關報導張貼於學生會看板,我們並不質疑學生會蒐集資料的能力如此 :   有限,或者專業不足,但十分感嘆我們回應學生會的請求,卻未得到應有的尊重。 荒謬二!如果你們果真懂得何謂尊重,煩請多加檢討你們本身對媒體機制的濫用程度。 可想而知你們內部專制至極,難道你們社團其他成員都必須符合總編輯一人的政治正確? : 三、本報引述言論皆出自貼海報者友人,該篇稿件為訪問稿,本報依據受訪者要求盡量如 :   實刊登,於新聞倫理上並沒有不妥之處。學生會遭人指摘因而氣憤,我們予以同情, :   不過該篇報導並非本報立場,本報也沒有對於學生會的作為做過任何評論,還請學生 :   會若要致書,能弄清楚致書對象。 荒謬三!你們有看過哪家報章雜誌在新聞末註明:「以上報導不代表本報/刊立場」嗎? 拜託,有點常識好不好?請問你們是家廣告公司還是公關仲介呢?你們真想學習辦報嗎? 還真同情你們連編輯作業中的簡單分類都不會,也難怪你們還得靠踐踏他人以獲得光環。 : 四、對於貼海報者以及他們的友人,基於新聞倫理,若消息來源不願曝光,記者有守密義 :   務,唯採訪該員的MSN 紀錄都有保存,若涉及不法,才得提供備查。 荒謬四!MSN就是你們所謂的蒐集資料能力嗎?原來你們都是坐井觀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80 ※ 編輯: dragoncat 來自: 140.112.211.80 (12/02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