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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ZUMI (NTUGSA)》之銘言: : 5.現有校車班次運量明顯不足,討論是否加開校車班次與討論 : 校車存廢的議題相若——到底學校提供校車是義務還是服務? : 如果是義務,很難解釋不搭校車的學生為什麼要透過繳學費的 : 方式補貼搭校車的學生?很難解釋納稅人補貼台大學生唸書之 : 餘,為什麼還要補貼台大學生搭車…… 關於提供校車是義務 這點應該不難解釋 提供一點給會長參考 大概意思可以這麼說 同樣是來台大求學的同學 醫法學院的同學卻因校區的分割而必須往返兩地上課 (應該沒有人喜歡上課兩邊跑吧) 多負擔一份交通成本 相較而言不盡公平 再者 校車除了可平衡這樣的差異之外 或許還有一些其他功能 請各位再補充吧 : 如果是服務,那麼顯然商品供給不足。在既有的預算限制下, : 可行的方式是增設部分負擔(譬如:一次/五元,消去願付價 : 格低於五元的搭乘需求,並增加營運基金提供更多班次。) : 另一可行辦法,透過遊說台北市議會/立法院修法,將校車包 : 含於「公共汽車」定義之中,解決尖峰時間載客超過法定運量 : 的問題。(皆大歡喜卻曠日廢時,需要有投票權的學生和學生 : 家長有高度公共參與意願,願意聯合推動遊說案。) : 6.事情很簡單,一切都是制度的問題。講清楚便不會吵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60.196
Escamilly:如果是這樣的話,多開幾班也是不敷使用底 140.112.228.3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