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biwan (1.4三兄弟募集中~)
看板NTUSA
標題Re: [問題] 可以請學生會向學校反應嗎
時間Tue Jun 7 20:50:22 2005
※ 引述《ader888 (ㄚ德)》之銘言:
: 新生南路側門旁機車停車場因為原球場改建的關係目前無法使用
: 使得原本就不充足的機車停車格更顯難找
: 於是許多同學停在腳踏車停放的位置
: 結果今天一整排停在那邊的機車都被警察開單舉發(一張是600元…)
: 我知道於法我們停在那邊是站不住腳
我以為這件事應該在一開始就提出了,而非等到警察來開單了;
才以一個無奈的態度出來喊冤,說自己是很無奈也不願意的~
如果真有心關心這件事,之前就有很多機會可以表示或提出建言了阿~
: 可是良法理應建立在情理法三者兼顧的基礎之下
: 人民才會信服
: 我們停在腳踏車停放的位置不是因為我們偷懶
: 而是附近的機車格真的是一位難求啊!(有興趣者可以到實地查訪)
如果這樣的話,自己是否該有其她的調適行為呢??
如早點到學校,或者停更遠的地方;而非知道違法卻停在人行道上吧~
: 再者
: 我認為雖停放在腳踏車車格
: 但腳踏車車格並沒有因此不夠用
: 且人行道的交通也沒有因此受到明顯的阻礙
當然會影響摟,請別以一個騎機車找位置停的人來看機車上人行道這件事。
請問你是上了人行道就下來牽著機車去找地方停,
還是呼嘯而過地在人行道上奔馳找停車位呢??
騎腳踏車或走在新生南路側的圍牆旁,往往都會遇到不耐煩的機車騎士在後頭;
請問那些人沒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嗎??
其實我剛剛有經過那邊,雖然很多車都被開單了;
但我看到更多新來的機車又停在他們旁邊呢~
感覺那些後來的停在人行道上的不太在乎被開單阿XD
我可不相信他們沒看到周遭的機車被開單~~
: 希望學生會可以與學校討論
: 並請學校與相關單位聯繫
: 看可不可以在這段非常期間有些通融的措施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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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63.34
※ 編輯: Obiwan 來自: 140.112.63.34 (06/07 20:51)
推 ader888:摁所以我被開單也認了只是希望學校可以對停車位 218.166.51.172 06/09
→ ader888:不足做出一些解決的處理方案 218.166.51.172 06/09
推 Obiwan:今天警察來拖吊機車摟~~ 140.112.64.141 06/10
推 dimer:對啊,明明是不能走機車的地方耶>"<140.112.245.215 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