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刪前文,相當能體會在宿舍東西遭竊的痛苦。
我以前曾是男四生治會總幹事,關於你的建議深表認同,並依經歷提出一點看法。
依據宿舍自治相關規定,
的確如住宿組竇組長所說的,需經過舍胞大會表決同意。
您可以找男三生治會總幹事,請他在每學期例行性舍胞大會上進行表決;
然後生治會總幹事去向住宿組爭取。
基本上,這是法定之生治會職責:整合舍胞民意、向學校爭取宿舍福利。
當然,如果男三生治會與住宿組協調過程中有需要學生會協助的地方,我們會盡其所能。
第十八屆學生會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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