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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體的游泳池,最近發生了一些意外 相信很多人看過或聽過這件事 我也是經常使用新體的人 泳池的壁面脫落已久,卻必須等到寒假才會整修,這樣的效率實在可議 並且已明顯違法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一項 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 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當遮蓋的帆布已經捉襟見肘 到處都是有危及消費者健康的可能 根據第十條第一項 應回收商品或停止服務。 但書雖提到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不過新體的情形 恐怕已經不足以除去其危害,很明顯那是很嚴重的情形,並且維持很長的時間。 為了全校同學的權益,煩請關注一下這件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50.25
ErnestK:自從聽說發生意外後,我就不敢去游了 11/09 09:29
ErnestK:游泳證剩下的時間只好認賠 11/09 09:30
ErnestK:免得因為一時疏忽使池水變色 11/09 09:31
present:推 麻煩學生會向學校詢問此事~~~ 11/09 23:00
proactivity:推 麻煩學生會向學校詢問此事~~~ 11/11 18:12
proactivity:看可不可以 暫停泳証的使用時間 否則只好認賠了 11/11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