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修法未納學生權益 台大學生抗議
【中央社 2005/10/07 劉嘉韻 台北七日電】
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今天前往教育部,抗議大學法修法枉顧
學生權益;教育部回應表示,大學法學生權益部份目前被歸為保
留條文,日後可再協商條文。
一群台大學生會成員上午在教育部門口,高喊「恍神教育
部,低能大學法」口號,抗議這次教育部送立法院審查的大學法
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並未增列學生自治專章以及保障學生權利的
條文。
台大學生會長黃兆年說,民國八十三年大學法通盤修訂時,
台大學生會組織大學法聯盟去立法院表達意見;九十一年,台大
更召集各大學學生會,舉辦大學法修正論壇,提出學生對大學法
修訂的意見,當時部訂草案增列了學生自治專章保障權利,可是
教育部這次送立法院審查的版本,卻比九十一年召開論壇時的部
定版本還「退步」。
黃兆年說,這次送審的條文總數,比現行條文多十一條,但
關於學生自治與學生權利的條文,卻一字也沒有增加,近幾年大
學法修正草案教育部版本一改再改,但對學生而言,這次的版本
最不進步,也最漠視學生權益。
台大學生會一共對大學法修正案提出三點訴求,包括校務會
議保障學生席次、大學設立經普選產生的全校性學生會,以及校
長遴選過程有學生代表參與等,都應納入大學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黃雯玲指出,大學法增列學生自治
與學生權益的部份,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時,被列為
保留條文,學生權益部份須在大學法中明定,或採授權方式訂於
施行細則,日後都可協商。
黃雯玲說,教育部相當尊重學生代表對大學法修正的意見,
為進一步了解學生看法,將於九日辦理全國學生自治發展大會,
讓各校學生代表凝聚共識,並提出具體建議。9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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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 學生權利大倒退 抗議!
【中國時報 2005/10/07 陳洛薇 台北報導】
學生權利退步退步再退步!教育部送立法院版大學法草案
通過教育委員會審查,正等待排入院會審查。長期關注大學法修
法動態的台大學生會昨天指出,教育部這次送立法院審查的草案
版本,是近年草案中對學生權利保障最退步的1次,台大學生今
(7)日將赴教育部抗議。
台大學生會長黃兆年指出,這次的審查版本關於學生權利、
學生自治條文,居然和現行83年版本一模一樣,新版總共多出
11條條文,但有關學生自治和學生權利的條文隻字未增。黃兆年
說:「教育部根本活在過去!」
黃兆年表示,民國83年大學法通盤修訂時,台大學生會就
曾組織大學法聯盟去立法院表達意見,當時還遭立院警方毆打。
民國91年,台大學生會曾召集10數所大學學生會召開大學法修
訂論壇,提出學生對大學法修訂的建議。
台大學生會:教部活在過去
而這次教育部送出的草案版本,比學生會91年召開論壇時
拿到的部訂版本還退步。當年教育部草案增列學生自治專章保障
學生權利,這次通過委員會審查的版本,對學生權利增進完全付
之闕如,學生怎能能不抗議?
黃兆年提出對大學法修訂的具體建議,第1,校務會議代表
應規範保障學生代表人數比例;第2,大學法應明確規範「大學
應設立經普選產生之全校性學生會」;第3,校長遴選過程應有學
生代表參與。
黃兆年說,教育部僚氣甚深,學生團體多次嘗試體制內溝通
均告失敗。面對這樣漠視教育環境中學生主體性,並讓學生自
治、權利倒退的官僚機構,台大學生會決定今日站出來予以最嚴
厲譴責。
另針對這次立院審查大學法草案時,有立委阻擋關於保障學
生參與校務會議席次的提案,黃兆年也將組成大學法修法監督聯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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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學生會 抗議教部「活在過去」
【聯合報 2005/10/08 孫蓉華 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學生會代表昨天到教育部抗議教育部提出的大學
法修正案版本,有關學生自治和權利的條文是近年來草案中最退
步的,「教育部還活在過去」。教育部回應說,一向重視大學生意
見,相關條文對學生參與校務及學生權益維護仍有保障。
台大學生會會長黃兆年昨天與多名學生代表到教育部舉白
布條抗議說,教育部向立法院提出的大學生草案版本,多出11
條條文,但有關學生自治和權利部分,居然和現行83年版一樣,
並未增加。
黃兆年說,83年大學法通盤修訂時,台大學生會就曾組織大
學法聯盟去立法院表達意見。91年台大學生會曾召開大學法修訂
論壇,提出對大學法修訂的建議。但這次教育部的草案版本,比
91年召開論壇時拿到的部訂版本還退步。
黃兆年建議,大學法中有關校務會議代表應規範保障學生代
表人數比例、明定大學應設立經普選產生的全校性學生會、校長
遴選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
黃兆年說,學生團體曾多次要與教育部溝通,都未被接受,
「教育部僚氣甚深」,令人失望。他將組成大學法修法監督聯盟,
監督、檢視教育部與立委對大學法的態度。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大學法修正草案第6條規定大學應定期
對學生參與事項進行自我評鑑,第34條更規定應由選舉產生的
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及與學生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
章的會議;另應保障並輔導學生成立自治團體,處理學生在校學
習、生活及權益有關事項,並建立學生申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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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修正案
【中央日報 2005/10/08 陳恆光 臺北訊】
有鑑於教育部於日前送立法院教育暨文化委員會審查通過
的大學法修正案,關於學生權利、學生自治的條文與現行大學法
一模一樣,新增加的條文中也隻字未提。對此臺灣大學學生會痛
批教育部根本「活在過去」;他們認為,此次審查版本是近年各
版本草案中對學生權利保障最退步的一次。
臺大學生會會長黃兆年指出,這次的審查版本中關於學生權
利、學生自治的條文,竟然和八十三年通過的舊版一模一樣,一
字未動。雖然新版條文總數較現行大學法多出十一條,但學生自
治和學生權利的條文卻連一個字都沒多,教育部根本活在過去。
這怎能不痛批?又怎能不生氣?
長期以來,臺大學生會十分關注大學法的修法動態。早於民
國八十三年大學法通盤修訂時,臺大學生會就曾至立法院表達意
見;九十一年時,臺大學生會更曾召集十多間大學學生會召開大
學法修訂論壇,提出學生對大學法修訂的建議。
對於此次即將送交院會審查、通過的大學法修正案,臺大學
生會成員昨日前往教部門口,高喊「恍神教育部,低能大學法」
口號,抗議修正案中未增列學生自治專章及保障學生權利的條
文;同時也提出校務會議保障學生席次、大學設立經普選產生的
全校性學生會,及校長遴選過程需有學生代表參與等三項訴求,
希望修正後的大學法能確實保障學生自治、參與校務的權益。
黃兆年氣憤地說,教育部的草案版本一改再改,但對學生而
言,這次的版本最不進步,對學生權益也最為漠視,甚至比九十
一年召開論壇時,拿到的部訂版本還退步。尤其教部僚氣甚深,
學生會從八月開始,即希望能當面和教育部長溝通,但均告失
敗。面對這樣漠視教育環境中學生主體性,並讓學生自治、權利
倒退的官僚機構,學生會決定予以最嚴厲的譴責。
對於大學法修訂,黃兆年也提出三項具體建議。首先,學校
是由教師、職員與學生組成,校務會議代表應規範保障學生代表
人數比例,就算無法到達三分之一,也不能完全不保障;其次,
大學法應明確規範大學應設立經普選產生的全校性學生會,因為
現行條文模糊,許多大學不是沒有學生會,就是非經普選產生;
第三,校長遴選過程,應有學生代表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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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修正草案自治權不進則退
【中央日報 2005/10/08 陳曼玲 臺北訊】
抗議教育部送進立法院審查的大學法修正草案對學生權
利、學生自治條文隻字未改,與十一年前相比完全沒有進步,臺
大學生會今(七)日上午將前往教育部抗議,並宣布組成大學法
修法監督聯盟,呼籲年輕選民用選票抵制漠視學生權利的立委。
大學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已於本周一完成立法院教育委員
會初審,但臺大學生會長黃兆年批評,此次送審的版本是近年草
案中對學生權利保障最退步的一次,雖然條文總數多出十一條,
但與學生自治、學生權利的條文,卻居然和八十三年通過的現行
舊版本一模一樣,隻字未動。
黃兆年氣憤指出,民國八十三年大學法通盤修訂時,臺大學
生會就曾經組織「大學法聯盟」去立法院表達意見,當時還遭立
院警方毆打,民國九十一年,臺大學生會更召集十數所大學學生
會召開「大學法修訂論壇」,以學生立場提出大學法修訂建議,
教育部草案因此增列學生自治專章來保障學生權利。
他說,但這次通過委員會審查的版本,對學生權利的增進完
全付之闕如,比九十一年的版本還要退步,甚至是歷次修正版本
中最不進步、對學生權益最為漠視的一次,令人失望至極,教育
部簡直「活在過去」。
黃兆年進一步痛批,今年八月開始,他即透過高教司爭取與
教育部長長杜正勝當面溝通,但都沒有下文,近日因為立院委員
會已通過草案審查,學生會也急切認為事情不能再拖,他再度嘗
試與杜正勝聯絡,卻屢屢碰壁。
黃兆年直言,教育部僚氣甚深,無法進行體制內溝通,漠視
學生主體性,已經成為學生自治、權利倒退的官僚機構,臺大學
生會決定站出來給予最嚴厲的譴責;而此次立法院審查大學法草
案時,有立委阻擋關於學生參與校務會議席次保障的提案,他將
組成「大學法修法監督聯盟」,呼籲年輕選民用選票抵制這些漠
視學生權利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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