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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owfish (我波西米亞的青春)》之銘言: : 恩 您看起來頗為春風得意 : 只來靜坐會場兩分鐘 : 向媒體發表的"不去旅遊"論已經傳到香港去 : 現在連學校行政人員都願意做這人情給貴會 : 讓貴會不吹風不守夜不顧攤就可聲名滿天下 : 真是厲害 厲害 : 這兩篇文章的內容代表個人意見 : 與大新社無關 那想來我們這種目前為了表達心意,礙於工作或課業, 只能連署的人, 是不是更糟糕了? 我們連兩分鐘都到不了, 卻妄圖我們的連署可以盡份心力,幫李同學一點忙, 這樣的想法應該也被你大批特批嗎? 黃兆年講得很清楚了,那封校內通告信, 是學校以學生會為發函單位,所以最後屬上黃兆年的名, 要算,你有本事去找學校算, 黃兆年自己摸摸鼻子認了,也正式公開的跟妳道歉過了。 你還要怎樣? 如果你搞運動,那麼計較名分,出不出風頭、春風得不得意, 乃至於媒體曝光都要計較,這算什麼搞運動? 聲名滿天下? 退萬步言,就算黃兆年是個王八蛋,愛搶鋒頭的爛傢伙, 那麼你自己技不如人,來這邊狂吠真的是更加的難看、離譜, 整個運動的格調都砸了。 事實上持平而論, 我覺得黃兆年「沒有自由、不去旅遊」的論述確實能造成香港壓力, 台北可是有香港旅遊局,每年也在台灣花了很多預算打旅遊廣告, 黃兆年的論述為什麼媒體願意報導? 是因為媒體認為這樣的論述有報導的價值,又為什麼可以傳到香港去? 因為這樣的論述可以發揮實質的影響力。 夠了,你搞的夠難看了, 摸摸良心黃兆年的發言有沒有逾越一個台大學生法定代表的分寸? 再衡量一下,黃兆年的論述到底對營救工作有沒有貢獻? 你來扯的這些,弄的現在仍作壁上觀的人不免開始懷疑, 你們到底是真的想救人,還是上媒體搶鋒頭。 這對實質上的營救有什麼幫助? 這PO文也是指著鼻子講你個人,與大新社無關。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3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