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與大學生生活文化的差異性已經是很明顯的
所以如果學生會希望自己代表全校
不能迴避研究生協會這個長期關心研究生權益組織的存在
所謂的不能迴避 我指的是實質上 而不是法律上
因為法令不與現實相符是常有的事
我不反對有一個代表全校性的學生會
但就像大學法剛剛重新修訂一樣
那組織必須重新討論 而且必需相互尊重的一起討論
不是像這次因為急著要辦選舉 就急著定義別人的正當性
會讓人感覺是要別人配合你 特別是當大學法是你去推動時
你不會覺得可能會讓人產生一種套套邏輯的誤解嗎
為了趕出一個符合新法精神的選舉固然重要
但不能忽視長期已經存在的學生族群生態
特別是當研究生已經快要跟大學部學生的人數一樣多時
一些想法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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