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xel:純推 05/20 18:45
1、海報欄位既是要用社團的名義申請,
那理所當然欄位的申請的目的是為其社團的活動做宣傳,
既是如此,就不該假社團之名,行個人競選宣傳之實。
就算在現行的行政作業上,這樣的行為是合乎規範的,
它也不合乎這規範的基本精神。
2、若是不影響其他社團或許也還好,
但是現今也已經有多個社團提出這個狀況,
對於他們造成的諸多困擾,
如果您有誠意想要解決這問題,
該做的應該是主動提出欄位空間釋出,
而不是強調您的合法性,
並且被動的等待被商借名義的社團之處理決定,
這樣讓人感覺不出解決問題的誠意。
3、宣傳可以,但也要適量阿,
說實話,就我個人的觀感而言,
在台大校園走到每個角落,
如果清一色地看到大部分的海報都是某特定候選人,
心中的負面評價是會升高的,
就算少貼一些能見度也夠高了,
那為什麼需要貼那麼多佔用版面呢?
4、候選人認真想辦法宣傳自己是正常的,
但是也是要認真想想這樣的宣傳到底是正面還是反面的,
如果花了時間、花了心力下去做,
但所得到的結果反而是得到負面評價,
這樣不是很冤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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