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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jnn ()》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認定, : 必須有法規作為依據, : 並不是任何一個人說了就能算數。 : 上次校務會議(3/18), : 修改組織規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 : 學生代表部分只明文規範名額分配以及任期, : 並未明文規範到產生方式的部份, : 間接導致校務會議學生代表選舉的爭議。 : 下一次校務會議, : 即將針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相關事宜做出決議, : 或者針對組織規程中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做出明文規範, : 因此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認定, : 將以校務會議的決議作為依據。 : 會長 黃兆年 看到這篇文章,其實內心早就已經從憤怒轉為失望了。 已經決定要為校長馬首是瞻其實是學生自治莫大的悲哀。 學長們努力爭取來的新大學法, 現在看來,只是學弟吃麵學長喊燒, 馬胖子跟一些前輩一直很努力地去草擬跟推動新大學法, 乃至於通過,費時數年, 我一直很欽佩他怎麼可以對這種事情一直保持這麼高的熱忱, 也很疑惑現在檯面上的人物好像一點都不把這些事情當一回事。 畢竟,事情如果發生在兩年前,討論一定很熱烈, 那時學代會的大家也一定會把這件事視為莫大的鼓舞。 我個人是不清楚你們打算在校務會議上做怎樣的建議啦,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把5/29的會議當作是萬靈丹, 兩個月都喬不好的事情想要一天搞定, 你說你們這次開會會有多效率我也不相信。 學生自治走到這一步, 一個會長跟議長沆瀣一氣地說出只有校務會議說了算, 換言之,學生會學代會說了通通不算, 其實是還蠻令人洩氣的,我也在8A罵過, 如果這樣那還真是變成了名符其實的"學生活動中心" 不過我想可能幾個X長都很忙吧, 沒空理像我這種只會打嘴砲的, 該說的早就已經嘴巴都說濫了, 建議學代會不要理會計算中心的E-mail也石沉大海,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選舉先辦在說, 到時候再逼迫學校承認,如果學校真的不肯承認, 屆時錯也不在你們,我們也只能喊一聲學校鴨霸。 可是就這樣學校發文幾個自治團體就默默承受, 是自治到哪裡去了?還是改成社團卡實在。 或許像我這種已經畢業的老人該閉閉嘴, 兒孫自有兒孫福。 祝福學生社團長長久久。 -- ≡東山高中≡ 譚 佐 威 74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05 ※ 編輯: Earl 來自: 192.192.90.205 (05/22 19:49)
GoodLife:推這篇 05/22 23:34
shc855028:是學長耶 推一個 05/25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