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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 我也認為學生這邊應該整合出一個版本, 讓校務會議直接通過、讓校方直接承認, 而不是讓其他教師代表或者校長來左右。 現實上面臨的狀況是, 組織規程並無明文規範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增額部分)的產生方式。 但為了盡速讓校務會議滿足大學法對學生的保障, 亦即讓學生代表人數佔總額至少十分之一, 因此最好於這個學期選出增額校代。 然而學生內部未能針對產生方式整合出統一版本, 一個是學生會提案、學代會三讀通過的版本, 主張增額校代由學代會學生代表各選區最高票兼任之; 一個是部份院學生會、研協會提出的版本, 主張增額校代另辦選舉產生、不由學代兼任, 並且另組選委會、另辦選舉。 這中間經過三至四次的協調會議, 學生代表大會也為了這個議題開過兩次會、討論過兩次、決議過兩次, 兩次大會皆決議由學代各選區最高票兼任校代, 其中一次特別大會, 是我以會長身份依法要求招開的, 同時議長也邀請各院學生會長、研協會長列席大會, 可惜仍然無法整合出一個統一的版本。 台大是一個法治的體系, 增額校代的產生方式, 無論哪一團體提出的哪一版本, 皆須通過校務會議和組織規程的認定。 理想上學生這邊應該整合出一個版本, 讓校務會議直接通過、讓校方直接承認。 但現實中的學生自治體系, 經歷多番協調目前各團體間仍然存在多元意見。 學生自治是一個法治的體系, 學生代表大會既然是全校學生之最高民意機關, 學生會身為行政部門, 便會尊重並遵從立法部門所作成之決議, 套用在增額校代產生方式這個議題上也不會例外。 因此下次校務會議中這個討論案, 學生會將站在本份立場, 推動組織規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採用學生代表大會所決議的內容, 這一點請關心這個議題的學長姊和同學們不必擔心。 最後感謝各位對校代議題的關心, 也歡迎繼續提供建言。 會長 黃兆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73
Zaitsev:相當完整的論述。推。 05/23 01:30
Earl:是嗎?你們自己三讀通過的法都不去遵守,而去遵守學校的 05/23 01:48
Earl:"行政命令",實在是匪夷所思啊。 05/23 01:51
ssdctw:推一樓。論述合理 05/23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