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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的時間是6/16上午九點 一個非常沒有誠意的時間 現在的問題是 加退選的案子已經確定下學期就會實施了嗎? 在這中間參與決定的過程中 (如草案內提到的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 學生有錯失掉任合表達意見的機會嗎? 還是 學校的規定是 這種行政問題不需要同學的意見? 我覺得大家反對的意見不需要侷限在下禮拜五(6/16)的說明會 並不是因為說明會的出席人數不多 就代表學生不在意這一件事情 如果要串聯學校所有的學生一起來反對 連署是一個好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6.31
Earl:教務會議,不是校務會議 06/09 13:39
Earl:流程是建議單位提出,教務長詢問各方意見,若無意見就教務長 06/09 13:40
Earl:直接裁示 06/09 13:40
Baobab:推原po 06/09 13:53
Energiya:舊說明會那天逼他們期末考後再辦一次一名會吧 06/09 15:13
konan338:辦在6/16擺明就是要讓這種案子在不知不覺之下通過... 06/09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