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k (竹子狐)
看板NTUSA
標題Re: 教務處提出之網路加退選草案二。
時間Thu Jun 15 01:04:08 2006
※ 引述《lweunice (gattaca)》之銘言:
: 對於草案二的內容
: 我有些疑問
: 希望能請板上各位解答
: (2)學生所選課程不符該課程先修科目限制條件,但徵得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任同意
: 者,得填具「學生報告書」經授課教師及開課系所主任簽章同意後,於開學三週內
: 送交所屬教務單位,否則一律擋修。
: "不符該課程先修科目限制條件"
: 這句話到底指的什麼條件?
: 選課系統中備註那欄嗎?
: 如果是的話
: 舉外文系的課當例子
: 本系學號尾數為5者先修科目:英文作文一上(適用全校)。
: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 總人數限制:12人
: 那這樣是不是表示
: 1.外系無輔/雙修的會被檔
: 2.本系學號非5的會被檔
: 在現行制度下
: 前面所提的兩種情況亦會發生
: 但是只要老師願意加簽就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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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 現行的體制絕對不是只要教授願意簽就ok
(我怎麼覺得自己很常在澄清這件事 orz)
現行的體制是讓
加退選的過程 看起來 像是只要教授願意簽就ok
現行關於擋修條件的作業體制如下
1.電腦選會擋!
例如限雙號的課 如果你是單號 選課時要key流水號就會被擋了
2.人工加退選結束後
當加退選單在教務處那邊要開始作處理前
教務處會向開課系所洽詢是否要嚴格執行擋修的條件
如果開課系所說”yes” 那教授願意簽也沒有用!
只是大多數系所都不會說要嚴格執行
才會造成看起來是只要教授肯簽就ok的假象(這不是事實阿 orz)
甚至某些限制條件並不是開課教師自己開出來的
開課教師自己也不知道有這些限制條件
最明顯的就是學號限制的擋修條件
這很多時候是開課系所要分散學生而加的限制條件
我還聽聞過老師因為知道系上擅自把他的課加了限雙號的條件
一度想跟系上摃上的例子 (因為覺得系上不尊重他)
------以下是我對草案二在這部分的問題------
由於有些擋修條件開課教師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所以過去當學生無法在網路初選選擇該門課時
還可以透過人工加退選時 由得到教授加簽而修到這門課
但是 新制下
教務處要怎麼處理擋修條件這件事
以前是 資格不符的學生加選到了 只要系所不反對 就還是能修
可是在新制下
由於採網路電腦作業
資格不符的學生應該連選都不能選吧 (然後得去搶那20%的授權碼?)
這樣不也是掠奪了學生學習知識的機會???
: 但根據草案二
: 即便老師給予加簽授權碼
: 是不是在處理檔修的時候會被檔掉
: 變成要再去填學生報告書
: 如果是這樣子的話
: 其實選課的自由還是被大大剝奪了
: 個人覺得"處理檔修"是個很奇怪的事情
: 除非是明顯的衝堂
: 不然在舊制下學校並不會干預
: 只要老師覺得你程度夠他願意收你就好了
: 另外一點
: 依草案二的時間表
: 選課作業並沒有比舊制早結束吧...
: 一點切身的疑問
: 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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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martken:本來的制度其實學生和老師是對等的 現在新制度學生幾乎 06/15 01:12
→ smartken:都是被動的 只能任由制度所設的"配額"選課 06/15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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