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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gVeda (梨俱吠陀)》之銘言: : 呃,我是一個小小的鄉民 : 我跟我同學決定要翹課去參加公聽會啦 : 但是,我們能進去嗎? : 如果是只能待在外面等候的話,老實說,我不太想去耶 : 所以當天的情況到底會是怎樣咧? 放心 第一會議室一共可能容納兩百人 只怕人坐不滿 不怕沒位置 其實 教務處這次在網路加退選政策制訂過程中的所作所為 事涉教授與學生的權益 卻迴避溝通 已經違反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權利大憲章第三條與第五條 「國立台灣大學應依中華民國憲法所揭櫫並保障之大學自治精神、民主法治原則及本憲 章,運作校務。學生與校方之間地位平等,所有成員應尊重彼此權利,行師生共治。」 「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校方在未得到學生代表同意前,不得單方面決議。」 http://club.ntu.edu.tw/~club10001/bss.html 光這點教務長就應該要公開道歉了 學生權利大憲章不是要校長簽字就好 學生權利大憲章是需要天天講 月月講 通過不斷的實踐過程 才能發揮其最大的作用 針對明天的公聽會 我個人的主要立場如下 (一)教務長應該為此次違反學生權利大憲章的不當行為道歉 (二)請教務長公開承諾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不實施網路加簽新制 (三)六月二十八日的公聽會應移至下學期舉辦 一點淺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43.14